孤东管理一区100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发电设施测试评估服务变更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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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东管理一区100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发电设施测试评估服务变更澄清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孤东管理一区 100 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发电设施测试评估服务 变更澄清
公告
(招标编号:SLZB-DLZCWB_02(2024)*)
一、内容:
孤东管理一区 100 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发电设施测试评估服务
变更澄清公告
尊敬的投标人您好,孤东管理一区 100 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发电设施测试评估服务招
标人为胜 (略) 新能源开发中心。现对孤东管理一区 100 兆瓦光伏电站建设
工程光伏发电设施测试评估服务招标文件作出如下变更:
变更澄清:
一、项目名称变更为“孤东管理一区 100 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发电设施测试评估”。
二、第一章 2.5 服务期限:(1) 合同履行期限:修正为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第一章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4) 变更为
(4) 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
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或劳动关系证明。
四、第四章 附件 3 资格评审-项目负责人评审标准 变更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或劳动关系证明。
五、第七章 一、商务部分-9-(2)-② 变更为
② 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
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或劳动关系证明。
六、第七章 附件一 标题修正为
胜 (略) 新能源开发中心
孤东管理一区 100 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发电设施测试评估项目
七、第七章 投标函-3.-(1) 修正为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补充说明: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方式: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送达(可通过邮寄的方式)+线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①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819 号胜利软件大厦三楼森诺评标中心
1#开标室。
② 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胜利油田选商运行系统线上提交。
③ 未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造成的后果自负。
(2)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00。
(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① 逾期未在胜利油田选商运行系统线上提交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
②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 未按照要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正本 1 份,副本 5 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纸
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复印无效。副本投标文件可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签字、盖章,亦可对正本文件复印。
随本变更澄清公告一并发送的招标文件为变更澄清公告发布日期前最终文件,以本招标文件
内容为准。
(略) 招标代理中心
2024 年 3 月 26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胜 (略) 新能源开发中心。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胜 (略) 新能源开发中心
地 址: (略) (略)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819 号森诺胜利评标中心
联 系 人: 韩雨健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孤东管理一区 100 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发电设施测试评估服务 变更澄清
公告
(招标编号:SLZB-DLZCWB_02(2024)*)
一、内容:
孤东管理一区 100 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发电设施测试评估服务
变更澄清公告
尊敬的投标人您好,孤东管理一区 100 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发电设施测试评估服务招
标人为胜 (略) 新能源开发中心。现对孤东管理一区 100 兆瓦光伏电站建设
工程光伏发电设施测试评估服务招标文件作出如下变更:
变更澄清:
一、项目名称变更为“孤东管理一区 100 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发电设施测试评估”。
二、第一章 2.5 服务期限:(1) 合同履行期限:修正为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第一章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4) 变更为
(4) 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
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或劳动关系证明。
四、第四章 附件 3 资格评审-项目负责人评审标准 变更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或劳动关系证明。
五、第七章 一、商务部分-9-(2)-② 变更为
② 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
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或劳动关系证明。
六、第七章 附件一 标题修正为
胜 (略) 新能源开发中心
孤东管理一区 100 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发电设施测试评估项目
七、第七章 投标函-3.-(1) 修正为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补充说明: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方式: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送达(可通过邮寄的方式)+线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①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819 号胜利软件大厦三楼森诺评标中心
1#开标室。
② 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胜利油田选商运行系统线上提交。
③ 未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造成的后果自负。
(2)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00。
(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① 逾期未在胜利油田选商运行系统线上提交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
②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 未按照要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正本 1 份,副本 5 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纸
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复印无效。副本投标文件可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签字、盖章,亦可对正本文件复印。
随本变更澄清公告一并发送的招标文件为变更澄清公告发布日期前最终文件,以本招标文件
内容为准。
(略) 招标代理中心
2024 年 3 月 26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胜 (略) 新能源开发中心。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胜 (略) 新能源开发中心
地 址: (略) (略)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819 号森诺胜利评标中心
联 系 人: 韩雨健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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