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家园-竞争性磋商军休服务用房大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答疑纪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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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家园-竞争性磋商军休服务用房大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答疑纪要二

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代理的军休服务用房大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YJY-002),现作如下通知:

  • 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成交原则、评审办法与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四、磋商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中:
  1. 1、技术因素(满分55分)中序号1-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木皮,符合GB/T *-2020、GB/T *-2001和GB 3324-2017标准,木材含水率≤10%,*醛释放量未检出,木皮厚度≥0.6mm。供应商须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或CNAS)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全部满足3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木皮,符合GB/T *-2020、GB *-2001和GB/T 3324-2017标准,木材含水率≤10%,*醛释放量未检出,木皮厚度≥0.6mm。供应商须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或CNAS)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全部满足3分,否则不得分。”;
  2. 1、技术因素(满分55分)中序号1-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水性面漆,符合GB *-2020、GB/T *-2009和HG 2537-2014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C)未检出,*醛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镉含量、铬含量、汞含量)均未检出,附着力≤1级,耐冲击性涂膜无脱落、无开裂,耐磨性(750g/500r)≤0.018g。供应商须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或CNAS)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全部满足3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水性面漆,符合GB *-2020、GB/T *-2009和HJ 2537-2014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C)未检出,*醛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镉含量、铬含量、汞含量)均未检出,附着力≤1级,耐冲击性涂膜无脱落、无开裂,耐磨性(750g/500r)≤0.018g。供应商须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或CNAS)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全部满足3分,否则不得分。”;
  3. 1、技术因素(满分55分)中序号1-9“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中密度纤维板,符合GB/T *-2021 、GB/T *-2017、GB *-2017、GB/T*-2013、JC/T 2039-2010、GB/T *-2021标准;其含水率≤8%;吸水厚度膨胀率≤2.5%;静曲强度≥35MPa;弹性模量≥4800MPa;表面胶合强度≥2.0MPa;内胶合强度≥1.2MPa;*醛释放量≤0.025mg/m3;苯、*苯、二*苯均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未检出;抗菌性能(金黄色葡萄球菌)抑菌率≥99%;防霉菌性能(宛氏拟青素)防霉菌等级:0级或1级;板面握螺钉力≥1800N,板边握螺钉力≥1000N;砂光板面质量要求(检测项≥5项)检测合格;耐高温性能:无裂纹。供应商须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或CNAS)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全部满足3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中密度纤维板,符合GB/T *-2021 、GB/T *-2017、GB *-2017、GB/T *-2022、JC/T 2039-2010、GB/T *-2021标准;其含水率≤8%;吸水厚度膨胀率≤2.5%;静曲强度≥35MPa;弹性模量≥4800MPa;表面胶合强度≥2.0MPa;内胶合强度≥1.2MPa;*醛释放量≤0.025mg/m3;苯、*苯、二*苯均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未检出;抗菌性能(金黄色葡萄球菌)抑菌率≥99%;防霉菌性能(宛氏拟青素)防霉菌等级:0级或1级;板面握螺钉力≥1800N,板边握螺钉力≥1000N;砂光板面质量要求(检测项≥5项)检测合格;耐高温性能:无裂纹。供应商须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或CNAS)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全部满足3分,否则不得分。”。
  • 磋商文件 第三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2.3 货物制造标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须符合如下相关标准要求中:
  1. “2.3.5 国家标准GB/T*-2013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修改为“2.3.5 国家标准GB/T *-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2)“2.3.11 国家标准*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修改为“2.3.11 国家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3)“2.3.13 国家标准GB 3324-2017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修改为“2.3.13 国家标准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4)“2.3.21 国家标准*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修改为“2.3.21 国家标准*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5)“2.3.22 国家标准GB/T *-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修改为“2.3.22 国家标准GB *-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三、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采购货物(项目)一览表中“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修改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5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四、磋商文件 第三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2.4.8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完成样品确认。”修改为“2.4.8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5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完成样品确认。”

五、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中“6、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24年03月29日上午9时00分起至 2024年03月29日上午9时30分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修改为“6、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24年4月2日上午9时00分起至 2024年4月2日上午9时30分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原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中“7、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03月29日上午9:30时”修改为“7、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4月2日上午9:30时”。

七、报名时间及磋商地点不变。

八、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本通知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供应商均具约束力。本通知如与磋商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将回执扫描至我司邮箱(邮箱:yjy.*@*63.com )。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特此通知!

厦门银 (略)

2024年03月27日


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代理的军休服务用房大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YJY-002),现作如下通知:

  • 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成交原则、评审办法与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四、磋商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中:
  1. 1、技术因素(满分55分)中序号1-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木皮,符合GB/T *-2020、GB/T *-2001和GB 3324-2017标准,木材含水率≤10%,*醛释放量未检出,木皮厚度≥0.6mm。供应商须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或CNAS)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全部满足3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木皮,符合GB/T *-2020、GB *-2001和GB/T 3324-2017标准,木材含水率≤10%,*醛释放量未检出,木皮厚度≥0.6mm。供应商须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或CNAS)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全部满足3分,否则不得分。”;
  2. 1、技术因素(满分55分)中序号1-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水性面漆,符合GB *-2020、GB/T *-2009和HG 2537-2014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C)未检出,*醛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镉含量、铬含量、汞含量)均未检出,附着力≤1级,耐冲击性涂膜无脱落、无开裂,耐磨性(750g/500r)≤0.018g。供应商须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或CNAS)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全部满足3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水性面漆,符合GB *-2020、GB/T *-2009和HJ 2537-2014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C)未检出,*醛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镉含量、铬含量、汞含量)均未检出,附着力≤1级,耐冲击性涂膜无脱落、无开裂,耐磨性(750g/500r)≤0.018g。供应商须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或CNAS)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全部满足3分,否则不得分。”;
  3. 1、技术因素(满分55分)中序号1-9“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中密度纤维板,符合GB/T *-2021 、GB/T *-2017、GB *-2017、GB/T*-2013、JC/T 2039-2010、GB/T *-2021标准;其含水率≤8%;吸水厚度膨胀率≤2.5%;静曲强度≥35MPa;弹性模量≥4800MPa;表面胶合强度≥2.0MPa;内胶合强度≥1.2MPa;*醛释放量≤0.025mg/m3;苯、*苯、二*苯均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未检出;抗菌性能(金黄色葡萄球菌)抑菌率≥99%;防霉菌性能(宛氏拟青素)防霉菌等级:0级或1级;板面握螺钉力≥1800N,板边握螺钉力≥1000N;砂光板面质量要求(检测项≥5项)检测合格;耐高温性能:无裂纹。供应商须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或CNAS)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全部满足3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中密度纤维板,符合GB/T *-2021 、GB/T *-2017、GB *-2017、GB/T *-2022、JC/T 2039-2010、GB/T *-2021标准;其含水率≤8%;吸水厚度膨胀率≤2.5%;静曲强度≥35MPa;弹性模量≥4800MPa;表面胶合强度≥2.0MPa;内胶合强度≥1.2MPa;*醛释放量≤0.025mg/m3;苯、*苯、二*苯均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未检出;抗菌性能(金黄色葡萄球菌)抑菌率≥99%;防霉菌性能(宛氏拟青素)防霉菌等级:0级或1级;板面握螺钉力≥1800N,板边握螺钉力≥1000N;砂光板面质量要求(检测项≥5项)检测合格;耐高温性能:无裂纹。供应商须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或CNAS)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全部满足3分,否则不得分。”。
  • 磋商文件 第三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2.3 货物制造标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须符合如下相关标准要求中:
  1. “2.3.5 国家标准GB/T*-2013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修改为“2.3.5 国家标准GB/T *-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2)“2.3.11 国家标准*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修改为“2.3.11 国家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3)“2.3.13 国家标准GB 3324-2017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修改为“2.3.13 国家标准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4)“2.3.21 国家标准*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修改为“2.3.21 国家标准*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5)“2.3.22 国家标准GB/T *-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修改为“2.3.22 国家标准GB *-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三、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采购货物(项目)一览表中“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修改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5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四、磋商文件 第三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2.4.8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完成样品确认。”修改为“2.4.8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5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完成样品确认。”

五、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中“6、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24年03月29日上午9时00分起至 2024年03月29日上午9时30分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修改为“6、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24年4月2日上午9时00分起至 2024年4月2日上午9时30分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原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中“7、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03月29日上午9:30时”修改为“7、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4月2日上午9:30时”。

七、报名时间及磋商地点不变。

八、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本通知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供应商均具约束力。本通知如与磋商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将回执扫描至我司邮箱(邮箱:yjy.*@*63.com )。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特此通知!

厦门银 (略)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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