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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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采购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嵌入式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28日 16:2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韦欣蓉
项目联系电话 0770-*
采购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行政中 (略) 500号林业大厦4-5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0-*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港口区红林海湾小区8栋2单元32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韦欣蓉 0770-*
附件:
附件1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采购更正公告(二).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S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

更正后

1

商务要求

其他要求:

▲本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含附件: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完成项目过程中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检测、测量、抽检、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勘察业务有关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所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的一切费用等各种费用在内);本项目至验收合格,采购人不另支付任何费用。

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含附件: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完成项目过程中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检测、测量、抽检、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勘察业务有关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所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的一切费用等各种费用在内);本项目至验收合格,采购人不另支付任何费用。

▲2.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期12个月(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服务响应时间:(1)提供7×24小时本地化技术服务支持。系统出现故障时,技术人员须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并恢复系统运行。

(2)每个月至少完成一次系统巡检,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巡检报告。

(3)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日常运维、定期系统巡检、应急处置、业务咨询等服务。

▲3.验收标准:

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成交供应商需要在系统终验时提供以下成果,包括:

(1) (略) 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

(2)技术文档:项目开发与实施后,供应商必须提供详细的开发手册、用户手册、软件测试报告、安装使用状况、试运行记录、安装使用手册、操作手册以及说明书、维修书等文件。

(3)应用软件的源程序: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为本项目开发的所有运行程序、配套的设计文档交付采购人, (略) 的软件进行修改、升级和维护。

(4)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编制的项目工作计划、项目技术方案、项目工作总结等。

(5)系统建设效果展示材料,支持动态幻灯片、视频、图表等多种方式进行展示,让用户更直观的了解系统的建设情况。

2.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对项目开发及实际使用效果等经验进行总结宣传,并提供相应的总结宣传资料。

3.成果形式:所有内容均必须同时提供电子和纸质成果。

4.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所定制开发的软件系统及源代码、开发取得的成果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申请相关知识产权事宜(如有)。

5.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对采购人及各相关政府部门所提供的技术及数据资料应严格保密,包括在合同期结束后承诺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涉密责任。

2

项目团队分(满分20分)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程师、大数据分析师,并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全部满足得6分,部分满足和不满足均不得分;项目经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4分。(满分10分)

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管理师和大数据分析师的得3分;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得3分;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4分。(满分10分)

3

付款条件

1.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服务需求和工作成果。

2.本项目分3次付款。

(1)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上线试运行后,服务成果经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确认,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成交供应商全部完成合同工作内容且通过履约验收,支付余额。

  每次付款前,由供应商将请款函和发票提供给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请款函和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1.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服务需求和工作成果。

2.本项目分3次付款。

(1)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上线试运行后,服务成果经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确认,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成交供应商全部完成合同工作内容且通过履约验收,支付余额。

每次付款前,由供应商将请款函和发票提供给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请款函和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注:具体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行政中 (略) 500号林业大厦4-5层        

联系方式:0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港口区红林海湾小区8栋2单元3203室            

联系方式:韦欣蓉 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欣蓉

电 话:  077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采购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嵌入式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28日 16:2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韦欣蓉
项目联系电话 0770-*
采购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行政中 (略) 500号林业大厦4-5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0-*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港口区红林海湾小区8栋2单元32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韦欣蓉 0770-*
附件:
附件1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采购更正公告(二).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S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

更正后

1

商务要求

其他要求:

▲本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含附件: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完成项目过程中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检测、测量、抽检、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勘察业务有关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所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的一切费用等各种费用在内);本项目至验收合格,采购人不另支付任何费用。

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含附件: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完成项目过程中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检测、测量、抽检、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勘察业务有关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所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的一切费用等各种费用在内);本项目至验收合格,采购人不另支付任何费用。

▲2.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期12个月(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服务响应时间:(1)提供7×24小时本地化技术服务支持。系统出现故障时,技术人员须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并恢复系统运行。

(2)每个月至少完成一次系统巡检,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巡检报告。

(3)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日常运维、定期系统巡检、应急处置、业务咨询等服务。

▲3.验收标准:

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成交供应商需要在系统终验时提供以下成果,包括:

(1) (略) 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

(2)技术文档:项目开发与实施后,供应商必须提供详细的开发手册、用户手册、软件测试报告、安装使用状况、试运行记录、安装使用手册、操作手册以及说明书、维修书等文件。

(3)应用软件的源程序: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为本项目开发的所有运行程序、配套的设计文档交付采购人, (略) 的软件进行修改、升级和维护。

(4)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编制的项目工作计划、项目技术方案、项目工作总结等。

(5)系统建设效果展示材料,支持动态幻灯片、视频、图表等多种方式进行展示,让用户更直观的了解系统的建设情况。

2.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对项目开发及实际使用效果等经验进行总结宣传,并提供相应的总结宣传资料。

3.成果形式:所有内容均必须同时提供电子和纸质成果。

4.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所定制开发的软件系统及源代码、开发取得的成果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申请相关知识产权事宜(如有)。

5.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对采购人及各相关政府部门所提供的技术及数据资料应严格保密,包括在合同期结束后承诺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涉密责任。

2

项目团队分(满分20分)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程师、大数据分析师,并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全部满足得6分,部分满足和不满足均不得分;项目经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4分。(满分10分)

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管理师和大数据分析师的得3分;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得3分;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4分。(满分10分)

3

付款条件

1.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服务需求和工作成果。

2.本项目分3次付款。

(1)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上线试运行后,服务成果经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确认,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成交供应商全部完成合同工作内容且通过履约验收,支付余额。

  每次付款前,由供应商将请款函和发票提供给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请款函和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1.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服务需求和工作成果。

2.本项目分3次付款。

(1)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上线试运行后,服务成果经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确认,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成交供应商全部完成合同工作内容且通过履约验收,支付余额。

每次付款前,由供应商将请款函和发票提供给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请款函和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注:具体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行政中 (略) 500号林业大厦4-5层        

联系方式:0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港口区红林海湾小区8栋2单元3203室            

联系方式:韦欣蓉 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欣蓉

电 话:  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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