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羟基氯化铝采购补遗文件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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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羟基氯化铝采购补遗文件01号

成都 (略)

2024年羟基氯化铝采购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成都 (略) 2024年羟基氯化铝采购”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一条“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本项目采购羟基氯化铝暂定*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实际使用情况分批交货,采购数量以招标人的实际收货数量为准。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交货 (略) 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 (略) 969号。

修改为:

本项目采购羟基氯化铝暂定*吨,该产品原材料需为工业用合成盐酸和氢氧化铝,不得含有其他物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实际使用情况分批交货,采购数量以招标人的实际收货数量为准。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交货 (略) 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 (略) 969号。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三条“质量标准”:

满足以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指标名称

指标

有效含量(以氢氧化铝计)质量分数,% ≥

23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0.1

pH值(10g/L水溶液)

3.5~5.0

铁(Fe)的质量分数,% ≤

0.2

砷(As) 质量分数,% ≤

0.0001

铅(Pb)质量分数,% ≤

0.0005

镉(Cd) 质量分数,% ≤

0.0001

汞(Hg) 质量分数,% ≤

0.*

铬(Cr)质量分数,% ≤

0.0005

修改为:

满足以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指标名称

指标

有效含量铝的(以氢氧化铝计)质量分数,% ≥

23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0.1

pH值(10g/L水溶液)

3.5~5.0

铁(Fe)的质量分数,% ≤

0.2

砷(As) 质量分数,% ≤

0.0001

铅(Pb)质量分数,% ≤

0.0005

镉(Cd) 质量分数,% ≤

0.0001

汞(Hg) 质量分数,% ≤

0.*

铬(Cr)质量分数,% ≤

0.0005

外观

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四条“验收标准”:

招标人将根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三条“质量标准”中的各项指标要求进行检验验收。

修改为:

招标人将根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三条“质量标准”中的各项指标要求进行检验验收。该产品原材料需为工业用合成盐酸和氢氧化铝,不得含有其他物质,招标人有权采用离子色谱仪、总有机碳分析仪等仪器对产品中的氟离子、总有机碳等其它无关物质进行检验,对这些检测方法的有效性,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2024年4月1日10时00分变更为2024年4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招标人:成都 (略)

2024年3月28日

,成都

成都 (略)

2024年羟基氯化铝采购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成都 (略) 2024年羟基氯化铝采购”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一条“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本项目采购羟基氯化铝暂定*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实际使用情况分批交货,采购数量以招标人的实际收货数量为准。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交货 (略) 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 (略) 969号。

修改为:

本项目采购羟基氯化铝暂定*吨,该产品原材料需为工业用合成盐酸和氢氧化铝,不得含有其他物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实际使用情况分批交货,采购数量以招标人的实际收货数量为准。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交货 (略) 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 (略) 969号。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三条“质量标准”:

满足以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指标名称

指标

有效含量(以氢氧化铝计)质量分数,% ≥

23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0.1

pH值(10g/L水溶液)

3.5~5.0

铁(Fe)的质量分数,% ≤

0.2

砷(As) 质量分数,% ≤

0.0001

铅(Pb)质量分数,% ≤

0.0005

镉(Cd) 质量分数,% ≤

0.0001

汞(Hg) 质量分数,% ≤

0.*

铬(Cr)质量分数,% ≤

0.0005

修改为:

满足以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指标名称

指标

有效含量铝的(以氢氧化铝计)质量分数,% ≥

23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0.1

pH值(10g/L水溶液)

3.5~5.0

铁(Fe)的质量分数,% ≤

0.2

砷(As) 质量分数,% ≤

0.0001

铅(Pb)质量分数,% ≤

0.0005

镉(Cd) 质量分数,% ≤

0.0001

汞(Hg) 质量分数,% ≤

0.*

铬(Cr)质量分数,% ≤

0.0005

外观

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四条“验收标准”:

招标人将根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三条“质量标准”中的各项指标要求进行检验验收。

修改为:

招标人将根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三条“质量标准”中的各项指标要求进行检验验收。该产品原材料需为工业用合成盐酸和氢氧化铝,不得含有其他物质,招标人有权采用离子色谱仪、总有机碳分析仪等仪器对产品中的氟离子、总有机碳等其它无关物质进行检验,对这些检测方法的有效性,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2024年4月1日10时00分变更为2024年4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招标人:成都 (略)

2024年3月28日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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