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社集团软件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疆日报社集团软件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日报社(集团)软件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桥 (略) 该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更正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废标理由:由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略) 桥 (略) )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拒绝与采购人(新疆日报社)签订合同,导致无法履约合同,经采购人决定,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日报社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水磨沟区八道 (略) 500号新疆日报社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伟 (略)

地 址:新疆 (略) 区 (略) 298号领世广场7楼704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龙

电 话:099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由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略) 桥 (略) )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拒绝与采购人(新疆日报社)签订合同,导致无法履约合同,经采购人决定,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日报社(集团)软件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桥 (略) 该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更正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废标理由:由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略) 桥 (略) )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拒绝与采购人(新疆日报社)签订合同,导致无法履约合同,经采购人决定,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日报社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水磨沟区八道 (略) 500号新疆日报社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伟 (略)

地 址:新疆 (略) 区 (略) 298号领世广场7楼704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龙

电 话:099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由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略) 桥 (略) )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拒绝与采购人(新疆日报社)签订合同,导致无法履约合同,经采购人决定,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