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东城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变更
岷东城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变更
(略) 变更。
(略)
发布人 (略) 中基恒业 (略)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略) 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基坑支护工程
变更内容 (略) 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基坑支护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2号)
各投标人:
根据四 (略) 乡建设厅发布的《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已按照营改增 (略) 了调整,因电子招标系统暂未更新,项目开评标变更为纸质开标、纸质评标方式,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修改为: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日。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 * 日9时30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4)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在本位的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专用章并签字,如工程量清 (略) 机构编制,应委托具有相 (略) 机构并加盖注册人员执业资格专用章和中介机构公章,并附委托协议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 (略) 承担。
(2)配套电子文档1套,应以U盘形式提交(需扫描才能装入的资料可不提供电子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采用Excel文件.xls格式及专业计价软件.GCF格式(或.GCFX格式)的预算文件)。
(3)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一致(不包含需要扫描才能装入的内容)。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9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 (略) 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电子文档)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 (略) 加贴封条,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7、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条。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市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 (略) 综合楼一楼。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略) 市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 (略) 综合楼一楼。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按本章4.1.1条要求相互检查确认。开标顺序:随机。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点击查看>> 元(其中暂列金额 点击查看>> .82元),凡报价(修正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 (略) 理,不再进入双低判断。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略) 计算机辅助评标:否。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0.17编页码: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 (略) )。
14、投标人须知第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不允许分包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8)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15、投标人须知第3.5.10: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略) 文件规定的资审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16、投标人须知第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投标人须知第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投标人须知第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9、删除投标人须知第3.7.7、3.7.8、3.7.9条。
20、投标人须知第4.1: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1、投标人须知第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2、投标人须知第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须知第4.2.4:招标人收到纸质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4、投标人须知第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5、投标人须知第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略)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6、投标人须知第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7、投标人须知第5.2开标程序:按 (略) 开标:(l)进入开标倒计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开标纪律;(3)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到,不在接收投标文件;(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当众开启投标文件,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
28、删除投标人须知第5.3、5.4条。
29、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0
低于成本评审标准
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项规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投标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装订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省外企业还须提供《 (略) 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 (略) 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的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修正价)不得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项规定的最高限价
2.1.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略)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略)
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略)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略)
工期及进度计划与措施 (略)
资源(人、材、机)配备计划 (略)
施工设备 (略)
实验、检测仪器设备 (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为提高评标质量,集中时间对推荐的中 (略) 严格详细评审,根据《 (略) 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和 (略) 省 (略) 、 (略) 省监察厅关于《 (略) 工作的意见》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解释的通知(川发改政策[ * 号)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规定, (略) 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修正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的, (略)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优劣确定先后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0 低于成本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低于成本的除外)。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首先必须按本章第3.1. (略) 算术修正,经投标人签字接受修正价格(以下简称修正价)。
3.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证件和业绩的原件,以便核验。
3.1.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只需按投标报价(修正价)(低于成本的除外)由低到高的顺序对 (略) 初步评审。
(1)本章第2.1.0项(低于成本评审)的评审中,只要是判定为低于成本的, (略) 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在第 2.1.1 项(形式评审)、第 2.1.2 项(资格评审)、第 2.1.3项(响应性评审)的评审中,只要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对通过上述评审的 (略) 本章第2.1.4项(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评审。9项中,若有2项及以上被评为不合格,则认为该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对“可行”、“ (略) ”的意见有分歧的, (略) 全体评标专家三分之二以上的意见作为结论意见。
(4)直到评审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中确定的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止(所有投标都不满足, (略) 有投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的, (略) 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出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后,其他投标人的投 (略) 不再评审。
3.1.4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 (略) 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2)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5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本次评审以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低于成本的除外)。 (略) 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修正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的, (略)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优劣确定先后顺序。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 (略) 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修正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6.1.6中“依据川建发【2011】6号的要求文件的要求......”修改为“按2015年《 (略)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规定......”。
3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 (略) 省建设工程 (略) 关于印发〈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价发[2014]30号)文件及四 (略) 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 * 号)文 (略) 。
3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 (略) 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和销项增值税额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 (略) 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和销项增值税额的合计金额一致。
3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7.2:“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四 (略) 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 (略) 结算。”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时,按2015年《 (略)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略) 结算”。
3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9:规费和销项增值税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 (略) (略) 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本工程规费按投标人持有的、与 2015《 (略)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的《 (略) 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费率标准计取。(2)本工程的销项增值税应按四 (略) 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 * 号)文件规定的销项增值税税率计取。
3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增加2.15.6(4):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以及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均不含进项税额。
3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5.9(1)中:“以2016年第2期《 (略)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为基准价”修改为“以2016年第5期《 (略)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为基准价”。
37、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增加2.15.9(7):风险确定原则:风险幅度均以人工、材料、机械的对应不含税单价为依据计算。
3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增加2.15.12: (略) 文件给定的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3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修改为: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适用)
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适用)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4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5(1)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修改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10.16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41、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投标函附录:项目经理的合同条款号“3.1”修改为“3.2”。
4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增加: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适用)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 (略) (略) (略) 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略) 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4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二、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第2条修改为:投标报价的编制、办理结算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使用,按《 (略) 省建设工程 (略) 关于印发〈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价发[2014]30号)文件及四 (略) 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 * 号)文 (略) 。
4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 (略) 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按照川建造价发[2016]34 (略) 。
45、删除第八章投标 (略) 有“所有扫描件利用投标工具从会员库中挑选”。
46、删除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材料(一)签字盖章齐全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的扫描件。本节以后内容的序号依次递补,如“(二)、信誉要求”变为“(一)、信誉要求”,其他依次类推。
47、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中基恒业 (略)
* 日
(略) 变更。
(略)
发布人 (略) 中基恒业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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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略) 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基坑支护工程
变更内容 (略) 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基坑支护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2号)
各投标人:
根据四 (略) 乡建设厅发布的《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已按照营改增 (略) 了调整,因电子招标系统暂未更新,项目开评标变更为纸质开标、纸质评标方式,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修改为: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日。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 * 日9时30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4)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在本位的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专用章并签字,如工程量清 (略) 机构编制,应委托具有相 (略) 机构并加盖注册人员执业资格专用章和中介机构公章,并附委托协议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 (略) 承担。
(2)配套电子文档1套,应以U盘形式提交(需扫描才能装入的资料可不提供电子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采用Excel文件.xls格式及专业计价软件.GCF格式(或.GCFX格式)的预算文件)。
(3)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一致(不包含需要扫描才能装入的内容)。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9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 (略) 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电子文档)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 (略) 加贴封条,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7、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条。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市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 (略) 综合楼一楼。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略) 市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 (略) 综合楼一楼。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按本章4.1.1条要求相互检查确认。开标顺序:随机。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点击查看>> 元(其中暂列金额 点击查看>> .82元),凡报价(修正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 (略) 理,不再进入双低判断。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略) 计算机辅助评标:否。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0.17编页码: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 (略) )。
14、投标人须知第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不允许分包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8)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15、投标人须知第3.5.10: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略) 文件规定的资审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16、投标人须知第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投标人须知第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投标人须知第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9、删除投标人须知第3.7.7、3.7.8、3.7.9条。
20、投标人须知第4.1: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1、投标人须知第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2、投标人须知第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须知第4.2.4:招标人收到纸质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4、投标人须知第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5、投标人须知第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略)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6、投标人须知第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7、投标人须知第5.2开标程序:按 (略) 开标:(l)进入开标倒计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开标纪律;(3)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到,不在接收投标文件;(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当众开启投标文件,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
28、删除投标人须知第5.3、5.4条。
29、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0
低于成本评审标准
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项规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投标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装订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省外企业还须提供《 (略) 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 (略) 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的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修正价)不得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项规定的最高限价
2.1.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略)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略)
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略)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略)
工期及进度计划与措施 (略)
资源(人、材、机)配备计划 (略)
施工设备 (略)
实验、检测仪器设备 (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为提高评标质量,集中时间对推荐的中 (略) 严格详细评审,根据《 (略) 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和 (略) 省 (略) 、 (略) 省监察厅关于《 (略) 工作的意见》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解释的通知(川发改政策[ * 号)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规定, (略) 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修正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的, (略)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优劣确定先后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0 低于成本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低于成本的除外)。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首先必须按本章第3.1. (略) 算术修正,经投标人签字接受修正价格(以下简称修正价)。
3.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证件和业绩的原件,以便核验。
3.1.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只需按投标报价(修正价)(低于成本的除外)由低到高的顺序对 (略) 初步评审。
(1)本章第2.1.0项(低于成本评审)的评审中,只要是判定为低于成本的, (略) 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在第 2.1.1 项(形式评审)、第 2.1.2 项(资格评审)、第 2.1.3项(响应性评审)的评审中,只要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对通过上述评审的 (略) 本章第2.1.4项(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评审。9项中,若有2项及以上被评为不合格,则认为该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对“可行”、“ (略) ”的意见有分歧的, (略) 全体评标专家三分之二以上的意见作为结论意见。
(4)直到评审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中确定的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止(所有投标都不满足, (略) 有投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的, (略) 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出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后,其他投标人的投 (略) 不再评审。
3.1.4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 (略) 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2)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5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本次评审以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低于成本的除外)。 (略) 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修正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的, (略)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优劣确定先后顺序。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 (略) 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修正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6.1.6中“依据川建发【2011】6号的要求文件的要求......”修改为“按2015年《 (略)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规定......”。
3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 (略) 省建设工程 (略) 关于印发〈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价发[2014]30号)文件及四 (略) 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 * 号)文 (略) 。
3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 (略) 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和销项增值税额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 (略) 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和销项增值税额的合计金额一致。
3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7.2:“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四 (略) 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 (略) 结算。”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时,按2015年《 (略)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略) 结算”。
3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9:规费和销项增值税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 (略) (略) 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本工程规费按投标人持有的、与 2015《 (略)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的《 (略) 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费率标准计取。(2)本工程的销项增值税应按四 (略) 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 * 号)文件规定的销项增值税税率计取。
3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增加2.15.6(4):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以及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均不含进项税额。
3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5.9(1)中:“以2016年第2期《 (略)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为基准价”修改为“以2016年第5期《 (略)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为基准价”。
37、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增加2.15.9(7):风险确定原则:风险幅度均以人工、材料、机械的对应不含税单价为依据计算。
3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增加2.15.12: (略) 文件给定的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3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修改为: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适用)
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适用)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4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5(1)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修改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10.16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41、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投标函附录:项目经理的合同条款号“3.1”修改为“3.2”。
4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增加: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适用)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 (略) (略) (略) 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略) 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4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二、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第2条修改为:投标报价的编制、办理结算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使用,按《 (略) 省建设工程 (略) 关于印发〈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价发[2014]30号)文件及四 (略) 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 * 号)文 (略) 。
4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 (略) 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按照川建造价发[2016]34 (略) 。
45、删除第八章投标 (略) 有“所有扫描件利用投标工具从会员库中挑选”。
46、删除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材料(一)签字盖章齐全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的扫描件。本节以后内容的序号依次递补,如“(二)、信誉要求”变为“(一)、信誉要求”,其他依次类推。
47、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中基恒业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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