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繁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4年繁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2024年繁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标段名称;2024年繁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新增
11 | 新增 | 1、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施工方式“能用人的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不用专业队*”。 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施工单位应根据用工实际需求分别与项目建设地周边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签订劳务合同,委托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组织农民工务工。务工人员尽可能安排脱贫不稳定户、易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等农村劳动力。用工的工种主要为瓦工、混凝土工、模板工及普工等。上述村务工人员不足时,选择就近村人员。 3、农民工与各村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签订有偿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务工内容和劳务报酬标准。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发放的农民工劳务报酬总额占清单编制人工费的30%。 4、施工单位应开设农民工务工报酬专户,由业主、施工单位及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三方共同监管发放。 5、施工单位按月核定农民工务工报酬,报镇政府、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核、公示后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民工个人。 6、设立公益性用工岗位2个,安排项目所在地贫困户务工。 7、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务工及考核管理制度,做好务工、培训及考核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 8、具体要求执行皖发改代赈〔2023〕350号文件。 |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 (略) 繁昌区繁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繁昌区繁阳大道 (略) 交叉口东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万祥晨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址: (略) 水景怡和花园7栋201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古阳阳
电话:*
1.项目名称;2024年繁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标段名称;2024年繁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新增
11 | 新增 | 1、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施工方式“能用人的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不用专业队*”。 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施工单位应根据用工实际需求分别与项目建设地周边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签订劳务合同,委托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组织农民工务工。务工人员尽可能安排脱贫不稳定户、易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等农村劳动力。用工的工种主要为瓦工、混凝土工、模板工及普工等。上述村务工人员不足时,选择就近村人员。 3、农民工与各村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签订有偿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务工内容和劳务报酬标准。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发放的农民工劳务报酬总额占清单编制人工费的30%。 4、施工单位应开设农民工务工报酬专户,由业主、施工单位及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三方共同监管发放。 5、施工单位按月核定农民工务工报酬,报镇政府、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核、公示后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民工个人。 6、设立公益性用工岗位2个,安排项目所在地贫困户务工。 7、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务工及考核管理制度,做好务工、培训及考核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 8、具体要求执行皖发改代赈〔2023〕350号文件。 |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 (略) 繁昌区繁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繁昌区繁阳大道 (略) 交叉口东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万祥晨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址: (略) 水景怡和花园7栋201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古阳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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