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6年江门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年-2026年江门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20 (略) 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包1详细评审中的:
技术部分 | 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情况 (25.5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10人以下不得分,10人≤人数<30人的,得1分;30人≤人数<50人的,得2.5分;5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拟投入4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3、拟投入3名中级(或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不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4、拟投入3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每增加2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5、拟投入人员当中,每有1位属于省级(或以上)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审查专家库成员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4.5分。 注: (1)上述第2-4项评分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且同一人员只计算一项评分,按最高评分项计算,不重复计分; (2)上述第1-5项评分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2-4项评分人员还需提供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5项评分应提供相关入库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参与本项目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 (8.0分) | 1、拟投入2名本项目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加1分,最高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拟投入本项 (略) 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级)(或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4、拟投入本项目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该项评分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一人具同时具有多专业造价证书的视为一人计分,如建筑专业证没有区分土建和安装类,则可作其中一种处理,以上专业均不含二级造价师;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关注册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技术部分 | 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情况 (25.5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10人以下不得分,10人≤人数<30人的,得1分;30人≤人数<50人的,得2.5分;5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拟投入4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3、拟投入3名中级(或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不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4、拟投入3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每增加2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5、拟投入人员当中,每有1位属于省级(或以上)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审查专家库成员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4.5分。 注: (1)上述第2-4项评分不包含项目总负责人,且同一人员只计算一项评分,按最高评分项计算,不重复计分; (2)上述第1-5项评分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2-4项评分人员还需提供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5项评分应提供相关入库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参与本项目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 (8.0分) | 1、拟投入2名本项目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加1分,最高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拟投入本项 (略) 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级)(或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4、拟投入本项目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该项评分不包含项目总负责人;一人具同时具有多专业造价证书的视为一人计分,如建筑专业证没有区分土建和安装类,则可作其中一种处理,以上专业均不含二级造价师;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关注册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2、原采购包2至包8详细评审中的:
技术部分 | 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情况 (25.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10人以下不得分,10人≤人数<20人的,得1分;20人≤人数<30人的,得2.5分;3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拟投入3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3、拟投入3名中级(或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不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4、拟投入4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注: (1)上述第2-4项评分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且同一人员只计算一项评分,按最高评分项计算,不重复计分; (2)上述第1-4项评分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2-4项评分人员还需提供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参与本项目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 (8.0分) | 1、拟投入2名本项目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加1分,最高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拟投入本项 (略) 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级)(或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4、拟投入本项目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该项评分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一人具同时具有多专业造价证书的视为一人计分,如建筑专业证没有区分土建和安装类,则可作其中一种处理,以上专业均不含二级造价师;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关注册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技术部分 | 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情况 (25.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10人以下不得分,10人≤人数<20人的,得1分;20人≤人数<30人的,得2.5分;3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拟投入3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3、拟投入3名中级(或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不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4、拟投入4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注: (1)上述第2-4项评分不包含项目总负责人,且同一人员只计算一项评分,按最高评分项计算,不重复计分; (2)上述第1-4项评分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2-4项评分人员还需提供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参与本项目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 (8.0分) | 1、拟投入2名本项目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加1分,最高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拟投入本项 (略) 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级)(或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4、拟投入本项目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该项评分不包含项目总负责人;一人具同时具有多专业造价证书的视为一人计分,如建筑专业证没有区分土建和安装类,则可作其中一种处理,以上专业均不含二级造价师;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关注册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9日
/
名 称: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 (略) 蓬江 (略) 21号
联系方式:0750-*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
联系方式:075-*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
广东 (略)
2024年03月29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20 (略) 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包1详细评审中的:
技术部分 | 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情况 (25.5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10人以下不得分,10人≤人数<30人的,得1分;30人≤人数<50人的,得2.5分;5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拟投入4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3、拟投入3名中级(或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不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4、拟投入3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每增加2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5、拟投入人员当中,每有1位属于省级(或以上)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审查专家库成员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4.5分。 注: (1)上述第2-4项评分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且同一人员只计算一项评分,按最高评分项计算,不重复计分; (2)上述第1-5项评分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2-4项评分人员还需提供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5项评分应提供相关入库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参与本项目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 (8.0分) | 1、拟投入2名本项目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加1分,最高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拟投入本项 (略) 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级)(或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4、拟投入本项目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该项评分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一人具同时具有多专业造价证书的视为一人计分,如建筑专业证没有区分土建和安装类,则可作其中一种处理,以上专业均不含二级造价师;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关注册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技术部分 | 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情况 (25.5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10人以下不得分,10人≤人数<30人的,得1分;30人≤人数<50人的,得2.5分;5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拟投入4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3、拟投入3名中级(或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不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4、拟投入3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每增加2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5、拟投入人员当中,每有1位属于省级(或以上)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审查专家库成员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4.5分。 注: (1)上述第2-4项评分不包含项目总负责人,且同一人员只计算一项评分,按最高评分项计算,不重复计分; (2)上述第1-5项评分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2-4项评分人员还需提供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5项评分应提供相关入库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参与本项目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 (8.0分) | 1、拟投入2名本项目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加1分,最高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拟投入本项 (略) 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级)(或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4、拟投入本项目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该项评分不包含项目总负责人;一人具同时具有多专业造价证书的视为一人计分,如建筑专业证没有区分土建和安装类,则可作其中一种处理,以上专业均不含二级造价师;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关注册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2、原采购包2至包8详细评审中的:
技术部分 | 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情况 (25.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10人以下不得分,10人≤人数<20人的,得1分;20人≤人数<30人的,得2.5分;3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拟投入3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3、拟投入3名中级(或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不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4、拟投入4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注: (1)上述第2-4项评分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且同一人员只计算一项评分,按最高评分项计算,不重复计分; (2)上述第1-4项评分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2-4项评分人员还需提供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参与本项目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 (8.0分) | 1、拟投入2名本项目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加1分,最高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拟投入本项 (略) 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级)(或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4、拟投入本项目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该项评分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一人具同时具有多专业造价证书的视为一人计分,如建筑专业证没有区分土建和安装类,则可作其中一种处理,以上专业均不含二级造价师;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关注册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技术部分 | 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情况 (25.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10人以下不得分,10人≤人数<20人的,得1分;20人≤人数<30人的,得2.5分;3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拟投入3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3、拟投入3名中级(或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不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4、拟投入4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注: (1)上述第2-4项评分不包含项目总负责人,且同一人员只计算一项评分,按最高评分项计算,不重复计分; (2)上述第1-4项评分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2-4项评分人员还需提供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参与本项目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 (8.0分) | 1、拟投入2名本项目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加1分,最高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拟投入本项 (略) 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级)(或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4、拟投入本项目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该项评分不包含项目总负责人;一人具同时具有多专业造价证书的视为一人计分,如建筑专业证没有区分土建和安装类,则可作其中一种处理,以上专业均不含二级造价师;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关注册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9日
/
名 称: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 (略) 蓬江 (略) 21号
联系方式:0750-*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
联系方式:075-*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
广东 (略)
2024年03月2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