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不再接受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已申报项目补充提交资料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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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不再接受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已申报项目补充提交资料的通告

各位申请人:

   (略) 新 (略) 场消费,我局于2022年6月1日印发了《 (略) 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经项目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目前我 (略) 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第一至第十八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予以资助。

  二、按照规定, (略) 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系统在线填报功能于2023年12月31日24时起关闭。为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我局已分别于2023年11月9日、11月30日、12月 (略) 工 (略) 站发布了《关于尽 (略) 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报的通知》,并多次短信通知、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及时补充资料并完成补贴申报。

  三、截至目前,仍有123位申请人(详见附件)因未及时提交补充材料导致补贴审核不通过。鉴于现已超过补贴申请期限,为确保审核流程高效有序,自2024年4月1日起我局将不 (略) 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已申报项目补充提交资料,不再受理补贴审核相关申请。对于已补充符合要求资料的申请人,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并予以资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逾期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联系处室: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

  地址: (略) 福田 (略) 民中心C区3116室

  邮编:*

  特此通告。

  附件:未补充车辆补贴审核材料的申请人名单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9日

各位申请人:

   (略) 新 (略) 场消费,我局于2022年6月1日印发了《 (略) 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经项目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目前我 (略) 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第一至第十八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予以资助。

  二、按照规定, (略) 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系统在线填报功能于2023年12月31日24时起关闭。为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我局已分别于2023年11月9日、11月30日、12月 (略) 工 (略) 站发布了《关于尽 (略) 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报的通知》,并多次短信通知、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及时补充资料并完成补贴申报。

  三、截至目前,仍有123位申请人(详见附件)因未及时提交补充材料导致补贴审核不通过。鉴于现已超过补贴申请期限,为确保审核流程高效有序,自2024年4月1日起我局将不 (略) 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已申报项目补充提交资料,不再受理补贴审核相关申请。对于已补充符合要求资料的申请人,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并予以资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逾期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联系处室: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

  地址: (略) 福田 (略) 民中心C区3116室

  邮编:*

  特此通告。

  附件:未补充车辆补贴审核材料的申请人名单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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