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物业托管服务更正公告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物业托管服务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物业托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中业绩:评审细则关于业绩所有内容。提出质疑: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得知,此项目服务范围广泛;管理内容及服务人员较多;物业管理质量与服务要求较高,我公司认为业绩设置应与项目规模、质量等要求相适应,请问如果投 (略) 校物业服务业绩及项目 (略) 校管理经验都没有,是怎么能胜任如此规模的项目?真是让所有潜在投标人匪夷所思及汗颜。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高校、人数、面积等限制涉及排斥潜在投标人。
问题2:招标文件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中业绩:评审细则关于荣誉所有内容。提出质疑: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荣誉不一定特指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发,很多政府部门(含一级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也颁发类似同等荣誉,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司认为建议修改为政府部门,同时给所有潜在的投标人一个机会。
回复:本条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政府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4分。政府部门含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问题3:质疑三:招标文件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中人员配备: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提出质疑:根据相关部门了解,物业管理员原先职业名称为物业管理师、助理物业管理师等称呼,因为国家政策改革由现在物业管理员考试是人社部联合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的技能等级鉴定活动,取得的证书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请问物业管理员原先职业名称证书并在“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统”网站上查询到证书信息是否均予认可?同时该招标文件人员要求除项目经理外又设置多个物业管理员,明显具有倾向性,建议删除。
回复:物业管理员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体现所投入人员的物业管理能力,设置该证书为贴合项目需求的合理要求。投标时须提供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统”网站查 (略) 址,缺一不可。
问题4:质疑事项:招标文件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评审细则人员配备。提出质疑: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物业管理人员及服务要求,人员证件要求有年龄等事项,所以在年龄上应满足评审细则人员配备要求,该项目登记公告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04月07日投标截止时间,我司有员工在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04月07日8点00分)即将满 55 周岁,请问我司员工年龄如果在该项目延期情况下,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是否有效?
回复:本项目为服务期为三年的服务项目,评审时、所提供人员均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年龄要求,签订合同时不满足未按投标时承诺配备人员,采购人有权上报相关部门;在服务过程中,经采购人认可,可根据要求及服务人员实际情况实时调整;评标时,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相关人员年龄满足所在岗位年龄要求即可。
问题5:招标文件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荣誉:自 2021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4 分。提出质疑:以上荣誉只限定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而物业行政主管的上级部门也为表现突出的企业或企业所管项目进行鼓励和褒奖,且更具备权威性。建议修改:自 2021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行政主管的上级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4 分。
回复:详见问题2回复。
问题6:招标文件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人员配备:公寓主管其中 c.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提出质疑:①公寓主管前面 a 项已经具有物业管理证书,此处 c项又添加物业管理证书,明显的重复、重叠性,建议删除。②该项条件的设置具有较强倾向性、针对性,完全是排斥、针对其他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删除此项“c.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回复: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具有《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为具备物业管理知识储备与学习,获得的相关证书;物业管理员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体现所投入人员的物业管理能力;两项证书的设置均为贴合项目需求的合理要求。
问题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物业服务(至少同时包括楼宇管理、会议服务、卫生保洁、水电维修(或设施设备维护))业绩的(含在管、已履约完毕),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2分。我公司提出质疑:本项目是高校,服务范围内包括:1、校园保洁,2、公寓管理,3、校园水电维修,4、会议保障,5、学院学习试验用医疗垃圾清运及处理,6、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项及相关配合工作。招标文件中仅要求楼宇管理、会议服务、卫生保洁、水电维修(或设施设备维护),请问我公司业绩中包含公寓管理是否符合,建议将本项目业绩修改为“(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曰(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物业服务(至少同时包括楼宇管理或公寓管理、会议服务、卫生保洁、水电维修(或设施设备维护))业绩的(含在管、已履约完毕),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2分”。
回复:公寓管理属于“楼宇管理”。
问题8:评分办法中维修主管(4分)b.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 (略) 址)我公司提出质疑:招标文件中维修主管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证书”,此证书不是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无法在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统查询到,建议修改为“b.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回复:此条修改为:b.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问题9:招标文件 P29 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四、比较与评价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第 3 项信用等级中: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略) 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含住建部门下属的物业管理处室)评为*级(类) 的得 2 分,被评为*级(类)的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理由依据: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信用等级方式有两种,不仅以*级(类)方式定优质信用,也用 AAA 级信用定优质信用。因此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含住建部门下属的物业管理处室)评为 AAA 级(类)的同样可证明物业企业的优质服务等级。建议:我司建议将该项内容修改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略) 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含住建部门下属的物业管理处室)评为 AAA 级(类) 的得 2 分,被评为 AA 级(类)的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已补充描述“②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最高等级的以*级(类)计算,次高等级的按*级(类)计算。”“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含住建部门下属的物业管理处室)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提问中所述问题,请同时提供以上资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问题10:质疑事项 1:(4)公寓主管(6 分)b.具有三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技能证书的得 2 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 (略) 址),此项条件要求过高,不符合公寓主管岗位职责需求。事实依据:依照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明确,公寓管理主要包括: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管理教育、消防维护等基础服务,公寓主管的任职条件,完全不需要“三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能力。智能楼宇管理员技能等级证书适用于“从事或欲将从事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及智能楼宇设备管理使用、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通信工程、通 (略) 络工程、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管理工作、弱电工程监理以及智能化系统生产/销售/安装等专业人员。”设置为三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技能证书的评分要求,我司认为本办法的设置具有针对性,排他性。请求:作为对公寓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我司认为任职人员能够对楼宇综合布线、消防系统、监控系统基础知识基本掌握了解即可。故建议将此条改为:“b.具有四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技能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 (略) 址。
回复:公寓主管主要工作内容为学生公寓及配套楼宇的管理协调,其中学生公寓含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管理教育、消防维护、设备维修等基础服务 (略) 络管理、出入口门禁系统管理等智能楼宇的综合管理,设置该职业技能证书为贴合项目需求的合理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招标文件正文评标办法中“资信标评审细则”人员配备中(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a.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具有《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2分;b.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c.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2分。参考依据:此项设置中c.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具有局限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属安保设备操作人员中消防监控要求的专项证书,本次招标保安内容不在招标范围内,另项目经理是该物业项目的统筹管理人员需要掌握安全相关工作内容,但并非专职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以特定证书作为要求项,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建议修改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c. 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安全员证书,得 2 分。
回复:本项目项目经理需统筹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以及完成与校内其他服务项目的对接与合作,如出现特殊情况,项目经理需要有处理问题的专业能力,校园消防安全重要性强,项目经理设置该证书为结合项目需求的合理要求。
问题12:招标文件正文评标办法中“资信标评审细则”人员配备中(4)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公寓主管 a.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具有《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 2 分;b.具有三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技能证书的得 2 分;c.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参考依据:此项设置中 b.具有三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技能证书设置过高。根据《智能楼宇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对于智能楼宇管理员(四级)要求:对智能楼宇设备与系统进行操作、应用、维修等工作,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在特定情况下,能运用专门技能完成技术较为复杂的工作。经对本项目的实际踏勘,三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技能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建议修改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公寓主管 b.具有智能楼宇管理员(师)技能证书的得2分。
回复:详见问题10回复。
问题13:招标文件正文评标办法中“资信标评审细则”荣誉中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
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4 分。参考依据: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指房管局, (略) 场认可的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的荣誉单位各不相同,且自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相关企业荣誉多已经改为协会颁发,部分还继续保留在政府部门颁发。考虑政府导向和实际情况,很多企业都参与了协会的荣誉申报工作,而企业获得国家注册认可的物业协会颁发的荣誉同样可以证明企业的服务实力。建议修改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4 分。注:以上荣誉可提供相关获奖文件或 (略) 截图,时间以证书或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须提供行业协会(学会)在中国 (略) 查询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回复:行业协会(学会)的相关证书不予认可;本评分项具体修改详见问题2回复及答疑文件。
问题14:招标文件一、荣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4分。我公司提出质疑:本项目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要保证评审条件不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建议:将荣誉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部4分。”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4分。”
回复:同问题2回复;具体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澄清1: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04月15日08时00分。解密时间调整为2024年04月15日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15日09时00分。( (略) 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站查看并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南谯 (略) 101号
联系方式: 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2楼
联系方式:毕玉、055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毕玉、缪老师;
电 话: 0550-*、0550-*、*
五、附件无
0天3小时41分36秒
0天1小时47分48秒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物业托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中业绩:评审细则关于业绩所有内容。提出质疑: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得知,此项目服务范围广泛;管理内容及服务人员较多;物业管理质量与服务要求较高,我公司认为业绩设置应与项目规模、质量等要求相适应,请问如果投 (略) 校物业服务业绩及项目 (略) 校管理经验都没有,是怎么能胜任如此规模的项目?真是让所有潜在投标人匪夷所思及汗颜。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高校、人数、面积等限制涉及排斥潜在投标人。
问题2:招标文件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中业绩:评审细则关于荣誉所有内容。提出质疑: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荣誉不一定特指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发,很多政府部门(含一级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也颁发类似同等荣誉,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司认为建议修改为政府部门,同时给所有潜在的投标人一个机会。
回复:本条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政府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4分。政府部门含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问题3:质疑三:招标文件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中人员配备: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提出质疑:根据相关部门了解,物业管理员原先职业名称为物业管理师、助理物业管理师等称呼,因为国家政策改革由现在物业管理员考试是人社部联合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的技能等级鉴定活动,取得的证书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请问物业管理员原先职业名称证书并在“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统”网站上查询到证书信息是否均予认可?同时该招标文件人员要求除项目经理外又设置多个物业管理员,明显具有倾向性,建议删除。
回复:物业管理员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体现所投入人员的物业管理能力,设置该证书为贴合项目需求的合理要求。投标时须提供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统”网站查 (略) 址,缺一不可。
问题4:质疑事项:招标文件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评审细则人员配备。提出质疑: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物业管理人员及服务要求,人员证件要求有年龄等事项,所以在年龄上应满足评审细则人员配备要求,该项目登记公告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04月07日投标截止时间,我司有员工在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04月07日8点00分)即将满 55 周岁,请问我司员工年龄如果在该项目延期情况下,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是否有效?
回复:本项目为服务期为三年的服务项目,评审时、所提供人员均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年龄要求,签订合同时不满足未按投标时承诺配备人员,采购人有权上报相关部门;在服务过程中,经采购人认可,可根据要求及服务人员实际情况实时调整;评标时,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相关人员年龄满足所在岗位年龄要求即可。
问题5:招标文件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荣誉:自 2021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4 分。提出质疑:以上荣誉只限定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而物业行政主管的上级部门也为表现突出的企业或企业所管项目进行鼓励和褒奖,且更具备权威性。建议修改:自 2021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行政主管的上级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4 分。
回复:详见问题2回复。
问题6:招标文件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人员配备:公寓主管其中 c.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提出质疑:①公寓主管前面 a 项已经具有物业管理证书,此处 c项又添加物业管理证书,明显的重复、重叠性,建议删除。②该项条件的设置具有较强倾向性、针对性,完全是排斥、针对其他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删除此项“c.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回复: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具有《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为具备物业管理知识储备与学习,获得的相关证书;物业管理员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体现所投入人员的物业管理能力;两项证书的设置均为贴合项目需求的合理要求。
问题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物业服务(至少同时包括楼宇管理、会议服务、卫生保洁、水电维修(或设施设备维护))业绩的(含在管、已履约完毕),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2分。我公司提出质疑:本项目是高校,服务范围内包括:1、校园保洁,2、公寓管理,3、校园水电维修,4、会议保障,5、学院学习试验用医疗垃圾清运及处理,6、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项及相关配合工作。招标文件中仅要求楼宇管理、会议服务、卫生保洁、水电维修(或设施设备维护),请问我公司业绩中包含公寓管理是否符合,建议将本项目业绩修改为“(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曰(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物业服务(至少同时包括楼宇管理或公寓管理、会议服务、卫生保洁、水电维修(或设施设备维护))业绩的(含在管、已履约完毕),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2分”。
回复:公寓管理属于“楼宇管理”。
问题8:评分办法中维修主管(4分)b.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 (略) 址)我公司提出质疑:招标文件中维修主管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证书”,此证书不是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无法在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统查询到,建议修改为“b.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回复:此条修改为:b.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问题9:招标文件 P29 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四、比较与评价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第 3 项信用等级中: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略) 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含住建部门下属的物业管理处室)评为*级(类) 的得 2 分,被评为*级(类)的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理由依据: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信用等级方式有两种,不仅以*级(类)方式定优质信用,也用 AAA 级信用定优质信用。因此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含住建部门下属的物业管理处室)评为 AAA 级(类)的同样可证明物业企业的优质服务等级。建议:我司建议将该项内容修改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略) 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含住建部门下属的物业管理处室)评为 AAA 级(类) 的得 2 分,被评为 AA 级(类)的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已补充描述“②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最高等级的以*级(类)计算,次高等级的按*级(类)计算。”“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含住建部门下属的物业管理处室)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提问中所述问题,请同时提供以上资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问题10:质疑事项 1:(4)公寓主管(6 分)b.具有三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技能证书的得 2 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 (略) 址),此项条件要求过高,不符合公寓主管岗位职责需求。事实依据:依照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明确,公寓管理主要包括: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管理教育、消防维护等基础服务,公寓主管的任职条件,完全不需要“三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能力。智能楼宇管理员技能等级证书适用于“从事或欲将从事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及智能楼宇设备管理使用、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通信工程、通 (略) 络工程、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管理工作、弱电工程监理以及智能化系统生产/销售/安装等专业人员。”设置为三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技能证书的评分要求,我司认为本办法的设置具有针对性,排他性。请求:作为对公寓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我司认为任职人员能够对楼宇综合布线、消防系统、监控系统基础知识基本掌握了解即可。故建议将此条改为:“b.具有四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技能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 (略) 址。
回复:公寓主管主要工作内容为学生公寓及配套楼宇的管理协调,其中学生公寓含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管理教育、消防维护、设备维修等基础服务 (略) 络管理、出入口门禁系统管理等智能楼宇的综合管理,设置该职业技能证书为贴合项目需求的合理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招标文件正文评标办法中“资信标评审细则”人员配备中(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a.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具有《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2分;b.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c.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2分。参考依据:此项设置中c.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具有局限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属安保设备操作人员中消防监控要求的专项证书,本次招标保安内容不在招标范围内,另项目经理是该物业项目的统筹管理人员需要掌握安全相关工作内容,但并非专职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以特定证书作为要求项,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建议修改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c. 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安全员证书,得 2 分。
回复:本项目项目经理需统筹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以及完成与校内其他服务项目的对接与合作,如出现特殊情况,项目经理需要有处理问题的专业能力,校园消防安全重要性强,项目经理设置该证书为结合项目需求的合理要求。
问题12:招标文件正文评标办法中“资信标评审细则”人员配备中(4)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公寓主管 a.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具有《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 2 分;b.具有三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技能证书的得 2 分;c.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参考依据:此项设置中 b.具有三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技能证书设置过高。根据《智能楼宇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对于智能楼宇管理员(四级)要求:对智能楼宇设备与系统进行操作、应用、维修等工作,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在特定情况下,能运用专门技能完成技术较为复杂的工作。经对本项目的实际踏勘,三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技能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建议修改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公寓主管 b.具有智能楼宇管理员(师)技能证书的得2分。
回复:详见问题10回复。
问题13:招标文件正文评标办法中“资信标评审细则”荣誉中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
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4 分。参考依据: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指房管局, (略) 场认可的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的荣誉单位各不相同,且自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相关企业荣誉多已经改为协会颁发,部分还继续保留在政府部门颁发。考虑政府导向和实际情况,很多企业都参与了协会的荣誉申报工作,而企业获得国家注册认可的物业协会颁发的荣誉同样可以证明企业的服务实力。建议修改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4 分。注:以上荣誉可提供相关获奖文件或 (略) 截图,时间以证书或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须提供行业协会(学会)在中国 (略) 查询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回复:行业协会(学会)的相关证书不予认可;本评分项具体修改详见问题2回复及答疑文件。
问题14:招标文件一、荣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4分。我公司提出质疑:本项目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要保证评审条件不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建议:将荣誉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部4分。”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4分。”
回复:同问题2回复;具体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澄清1: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04月15日08时00分。解密时间调整为2024年04月15日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15日09时00分。( (略) 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站查看并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南谯 (略) 101号
联系方式: 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2楼
联系方式:毕玉、055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毕玉、缪老师;
电 话: 0550-*、0550-*、*
五、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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