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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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朝阳鸿翔建设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0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HXCG【2024】003

项目名称: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标段名称:第一包: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略) 区)

第二包: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略) 区)

第三包: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略) 区)

第四包: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喀左县区)

第五包: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建平县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工时费:8元/时

材料费(折扣率):1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具体签订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领取时间:2024 年 3 月 29日至 2024 年 4月 8日。

2.领取地点:朝阳鸿翔建设 (略) ( (略) 双 (略) 28B#3-1)

3.售价:500.00 元/套,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鸿翔建设 (略) ( (略) 双 (略) 28B#3-1)

六、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鸿翔建设 (略) ( (略) 双 (略) 28B#3-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下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1)法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略) 双 (略) 一段78号 

联系人: 沈主任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鸿翔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28B#3-1

联系方式: 0421-*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朝阳鸿翔建设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0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HXCG【2024】003

项目名称: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标段名称:第一包: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略) 区)

第二包: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略) 区)

第三包: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略) 区)

第四包: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喀左县区)

第五包: (略) 交通综合执法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建平县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工时费:8元/时

材料费(折扣率):1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具体签订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领取时间:2024 年 3 月 29日至 2024 年 4月 8日。

2.领取地点:朝阳鸿翔建设 (略) ( (略) 双 (略) 28B#3-1)

3.售价:500.00 元/套,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鸿翔建设 (略) ( (略) 双 (略) 28B#3-1)

六、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鸿翔建设 (略) ( (略) 双 (略) 28B#3-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下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1)法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略) 双 (略) 一段78号 

联系人: 沈主任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鸿翔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28B#3-1

联系方式: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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