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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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4-2026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将技术评分项中:3.理赔服务能力: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标识查勘车的数量情况按以下标准打分:配备数量≥10辆的得 3.0 分;10辆>配备数量≥5 辆的得 2.0 分,5 辆以下的得1分。注: 供应商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理赔查勘车照片及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供应商县城区域内的分支机构,否则均按无效车辆处理,不予计分。

更正为: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查勘车的数量情况按以下标准打分:排名第一得3分,排名第二得2分,排名第三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理赔查勘车照片及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供应商或下辖分支机构,否则均按无效车辆处理,不予计分。②供应商须提供使用车辆2023年度投保人所在县域行政区域车辆加油明细,每辆车加油次数累计不少于12次,未提供者不予计分。

更正事项2:将商务评分项中:3. 亿元保费投诉量:根据各供应商分别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略) 公布的供应商( (略) )2023年第一季度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按数值(数值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低到高排序,数值最低的得3分,数值排名第二名的得2分,数值排名第三名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 (略) 相关信息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为: (略) 最新单一危险最大单位承保能力值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名的得3分,排名第二名的得2分,排名第三名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保险行 (略) 已公 (略) 2022年 (略) 股东权益中的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的页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事项3:将商务评分项中:5.服务质量1: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内是否受到招标单位所属当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评分,未被处罚的得3分,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得分。(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 (略) 获得中国保监 (略) 服务评价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名,AA及以上评级得3分,A评级得2分,BBB评级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略) (略) 服务评价结果 (略) 页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事项4:

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04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延期至:2024年04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清流县龙城街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清流县龙津镇城 (略) 23号

联系方式: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0598-*

2024-2026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将技术评分项中:3.理赔服务能力: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标识查勘车的数量情况按以下标准打分:配备数量≥10辆的得 3.0 分;10辆>配备数量≥5 辆的得 2.0 分,5 辆以下的得1分。注: 供应商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理赔查勘车照片及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供应商县城区域内的分支机构,否则均按无效车辆处理,不予计分。

更正为: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查勘车的数量情况按以下标准打分:排名第一得3分,排名第二得2分,排名第三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理赔查勘车照片及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供应商或下辖分支机构,否则均按无效车辆处理,不予计分。②供应商须提供使用车辆2023年度投保人所在县域行政区域车辆加油明细,每辆车加油次数累计不少于12次,未提供者不予计分。

更正事项2:将商务评分项中:3. 亿元保费投诉量:根据各供应商分别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略) 公布的供应商( (略) )2023年第一季度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按数值(数值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低到高排序,数值最低的得3分,数值排名第二名的得2分,数值排名第三名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 (略) 相关信息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为: (略) 最新单一危险最大单位承保能力值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名的得3分,排名第二名的得2分,排名第三名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保险行 (略) 已公 (略) 2022年 (略) 股东权益中的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的页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事项3:将商务评分项中:5.服务质量1: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内是否受到招标单位所属当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评分,未被处罚的得3分,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得分。(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 (略) 获得中国保监 (略) 服务评价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名,AA及以上评级得3分,A评级得2分,BBB评级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略) (略) 服务评价结果 (略) 页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事项4:

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04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延期至:2024年04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清流县龙城街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清流县龙津镇城 (略) 23号

联系方式: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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