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郁水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实施主体采购-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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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郁水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实施主体采购-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桑植县郁水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实施主体采购

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桑植县郁水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实施主体采购

二、政府采购编号: 桑财采计[2024]-028号

代理编号: HNCT-2024- F018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日

四、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现修改为:“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或者提供完善的财务制度。”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备注:1、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的投标人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2、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现修改为:“备注:1、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或者提供完善的财务制度;2、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桑植县水利局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桑植县澧源镇 地 址:桑植县文明西路( (略) 内二楼)

联系人: 徐海清 联系人: 向熊

联系电话: * 联系方式: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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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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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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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桑植县郁水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实施主体采购

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桑植县郁水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实施主体采购

二、政府采购编号: 桑财采计[2024]-028号

代理编号: HNCT-2024- F018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日

四、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现修改为:“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或者提供完善的财务制度。”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备注:1、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的投标人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2、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现修改为:“备注:1、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或者提供完善的财务制度;2、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桑植县水利局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桑植县澧源镇 地 址:桑植县文明西路( (略) 内二楼)

联系人: 徐海清 联系人: 向熊

联系电话: * 联系方式: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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