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多功能拖拉机进行牌证注销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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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多功能拖拉机进行牌证注销的通告

罗农机发〔2024〕4号

罗源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对达到报废

条件的多功能拖拉机进行牌证注销的通告

各拖拉机(车)主: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略) 第563号)和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多功能拖拉机行业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6〕530号)、《关于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9〕702号),省农业厅《关于规范多功能拖拉机牌证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农机〔2010〕278号)的规定和要求,截止2024年4月1日全县有10台多功能拖拉机(含变型运输机)达到报废条件必须实施强制报废。请机主自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将拖拉机送交合法、 (略) 报废,并到罗源县农机监理所办理多功能拖拉机注销登记业务。逾期将注销多功能拖拉机档案,其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第一季度公告报废的拖拉机目录

罗源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日

罗农机发〔2024〕4号

罗源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对达到报废

条件的多功能拖拉机进行牌证注销的通告

各拖拉机(车)主: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略) 第563号)和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多功能拖拉机行业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6〕530号)、《关于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9〕702号),省农业厅《关于规范多功能拖拉机牌证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农机〔2010〕278号)的规定和要求,截止2024年4月1日全县有10台多功能拖拉机(含变型运输机)达到报废条件必须实施强制报废。请机主自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将拖拉机送交合法、 (略) 报废,并到罗源县农机监理所办理多功能拖拉机注销登记业务。逾期将注销多功能拖拉机档案,其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第一季度公告报废的拖拉机目录

罗源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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