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股份新建配餐楼项目一期工程测绘采购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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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股份新建配餐楼项目一期工程测绘采购变更公告

本次公告变更内容为:申请材料提交时间结束时间由“2024年4月5日16点30分”变更为“2024年4月8日16点30分”,其余不变。

本项目国航股份新建配餐楼项目一期工 (略) 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萧发改投资〔2022〕198号批复,项目代码:2205-*-04-01-*,采购人为中国 (略) ,建设资金来源国航股份自筹100%,工程计划投资*.*元。现就本项目测绘实施公开寻源,诚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国航股份新建配餐楼项目一期工程测绘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配餐楼*平方米(地上*平方米、地下2284平方米),污水站410平方米,安检门80平方米。本次测绘采购控制价为11.*元。

项目地点: (略) 园区内,北临机组倒班用房、东临货运仓库、南侧及西侧接园区预留发展用地。

采购范围及内容:在本项目范围内,依据建设项目特点,结合杭州地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浙江省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即浙自燃资规(2022)13号文,组织实施本项目测绘工作。具体有:

机场净空报告(即磁方位测绘)、房屋预测绘、绿地预测绘、项目预定位测绘、定位放样测绘、±0检测、房屋竣工测绘、绿化竣工测绘、不动产土地测绘、房产面积测绘、房产要素测绘等相关工作(不包括地形图测绘)。

二、工期/服务周期要求

完成本项目全部测绘工作。

三、验收标准

根据国家及浙江当地现行相关规范及要求进行测绘,出具相关成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具备有效*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证书(须含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采购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5.2021年3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房屋建筑测绘业绩;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http://**)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7.具有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8.具有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10.未被 (略) (略) 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不在 (略) 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格式自拟)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等。

3.2021年3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房屋建筑测绘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

4.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 (略) ”查询失信结果附截图。

六、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1.提交时间:2024年4月1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8日16点30分(以我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逾期发送的一切材料将不予受理。

2.提交方式: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制作完成后扫描,形成PDF格式文件电子文档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为:本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全称。并在邮件中详细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对提交符合本项目申请材料要求的单位发放采购文件(不响应要求,不予回复)。

4.如果投标单位成立日期不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年份的,提供有关资料。

七、其他

1.联系人:徐工 *-8027/*

邮箱:*@*63.com

2.此采购项目公 (略) 络发布渠道为:

中国 (略) http://**);

()。

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 (略) 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采购人对供应商不良行为有相应管理规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请各参与供应商仔细阅读。

本次公告变更内容为:申请材料提交时间结束时间由“2024年4月5日16点30分”变更为“2024年4月8日16点30分”,其余不变。

本项目国航股份新建配餐楼项目一期工 (略) 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萧发改投资〔2022〕198号批复,项目代码:2205-*-04-01-*,采购人为中国 (略) ,建设资金来源国航股份自筹100%,工程计划投资*.*元。现就本项目测绘实施公开寻源,诚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国航股份新建配餐楼项目一期工程测绘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配餐楼*平方米(地上*平方米、地下2284平方米),污水站410平方米,安检门80平方米。本次测绘采购控制价为11.*元。

项目地点: (略) 园区内,北临机组倒班用房、东临货运仓库、南侧及西侧接园区预留发展用地。

采购范围及内容:在本项目范围内,依据建设项目特点,结合杭州地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浙江省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即浙自燃资规(2022)13号文,组织实施本项目测绘工作。具体有:

机场净空报告(即磁方位测绘)、房屋预测绘、绿地预测绘、项目预定位测绘、定位放样测绘、±0检测、房屋竣工测绘、绿化竣工测绘、不动产土地测绘、房产面积测绘、房产要素测绘等相关工作(不包括地形图测绘)。

二、工期/服务周期要求

完成本项目全部测绘工作。

三、验收标准

根据国家及浙江当地现行相关规范及要求进行测绘,出具相关成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具备有效*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证书(须含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采购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5.2021年3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房屋建筑测绘业绩;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http://**)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7.具有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8.具有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10.未被 (略) (略) 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不在 (略) 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格式自拟)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等。

3.2021年3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房屋建筑测绘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

4.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 (略) ”查询失信结果附截图。

六、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1.提交时间:2024年4月1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8日16点30分(以我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逾期发送的一切材料将不予受理。

2.提交方式: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制作完成后扫描,形成PDF格式文件电子文档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为:本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全称。并在邮件中详细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对提交符合本项目申请材料要求的单位发放采购文件(不响应要求,不予回复)。

4.如果投标单位成立日期不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年份的,提供有关资料。

七、其他

1.联系人:徐工 *-8027/*

邮箱:*@*63.com

2.此采购项目公 (略) 络发布渠道为:

中国 (略) http://**);

()。

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 (略) 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采购人对供应商不良行为有相应管理规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请各参与供应商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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