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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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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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4-02 至 2024-04-09
撰写单位: 辽宁华都 (略) 撰写人: 陈宇
( (略) 元 (略) 后勤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元 (略) 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请各供应商下载最新版本,以最新版文件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2日 15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致性承诺函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投标人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投标人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投标人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7、 (略) (略) 未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点击http://**: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 (略) (略) (略) 进行登记注册,已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元 (略)
地 址: (略) 元宝区兴隆街97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都 (略)
地 址: (略) 振兴 (略) 62 号 (略) 内停车场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宇
电 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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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4-02 至 2024-04-09
撰写单位: 辽宁华都 (略) 撰写人: 陈宇
( (略) 元 (略) 后勤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元 (略) 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请各供应商下载最新版本,以最新版文件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2日 15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致性承诺函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投标人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投标人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投标人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7、 (略) (略) 未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点击http://**: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 (略) (略) (略) 进行登记注册,已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元 (略)
地 址: (略) 元宝区兴隆街97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都 (略)
地 址: (略) 振兴 (略) 62 号 (略) 内停车场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宇
电 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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