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横溪镇曹店村办公楼招租项目交易公告-变更
仙居县横溪镇曹店村办公楼招租项目交易公告-变更
仙居县横溪镇曹店村办公楼招租项目
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村集体经济效益,根据中共仙居县委办公室【2022】1号文件《仙居县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研究,决定对仙居县横溪镇曹店村办公楼招租项目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本标的坐落在仙居县横溪镇曹店村,曹店办公楼四支为:东面 (略) ,南面为东西大街,西面 (略) ,北面为民房。(具体标的物位置和面积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租赁期限:1、2、3号标的物租期为5年,4号标的物租期为3年。租赁期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时,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从第二年开始按上一年租金支付,不递增,以此类推。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物范围、面积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不得经营国家严令涉及黄、赌、毒等违法项目以及严重扰民、化工污染、易燃易爆的项目,否则招租人收回标的物,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4.原则上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转让、转租,确要转让、转租的需经招租方同意。
5.如合同期未履行完成,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招租人。承租人的装修、地上附着物不得拆除,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交还租赁物时必须保证租赁物内的设备设施完好并能正常运行。
7.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使用权,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租赁物(含设备设施)在租期内的维修均由承租人负责,如遭遇不可抗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解决。
8.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有关证照,依法纳税,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内水电设施由承租人使用并负责维护,水、电应单独设表计费,直接交至供水、供电部门。
10.承租人不得在大楼公共区域和屋顶堆放物品。
11.如承租人未按合同要求执行,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标的物内容
1.以现状为准。
六、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4月11日17 时00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 仙居 (略) 36号4楼 购买招租文件。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0 元。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12日15 时30分;
2.竞价地点为: (略) 开标室三(仙居 (略) 6号(吾悦广场东面)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楼西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九、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物为人民币 *元,由意向承租人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形式:采用转账的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从个人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须从其存款基本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仙居县支行
账号:*19
收款单位:浙江省 (略) (略) 。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十、联系方式
招 租 人:仙居县横溪镇曹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曹爱芳
联系电话:*
招租代理:浙江省 (略)
联 系 人:娄聪聪
联系电话:*
2024年04月02日
仙居县横溪镇曹店村办公楼招租项目
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村集体经济效益,根据中共仙居县委办公室【2022】1号文件《仙居县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研究,决定对仙居县横溪镇曹店村办公楼招租项目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本标的坐落在仙居县横溪镇曹店村,曹店办公楼四支为:东面 (略) ,南面为东西大街,西面 (略) ,北面为民房。(具体标的物位置和面积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租赁期限:1、2、3号标的物租期为5年,4号标的物租期为3年。租赁期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时,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从第二年开始按上一年租金支付,不递增,以此类推。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物范围、面积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不得经营国家严令涉及黄、赌、毒等违法项目以及严重扰民、化工污染、易燃易爆的项目,否则招租人收回标的物,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4.原则上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转让、转租,确要转让、转租的需经招租方同意。
5.如合同期未履行完成,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招租人。承租人的装修、地上附着物不得拆除,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交还租赁物时必须保证租赁物内的设备设施完好并能正常运行。
7.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使用权,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租赁物(含设备设施)在租期内的维修均由承租人负责,如遭遇不可抗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解决。
8.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有关证照,依法纳税,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内水电设施由承租人使用并负责维护,水、电应单独设表计费,直接交至供水、供电部门。
10.承租人不得在大楼公共区域和屋顶堆放物品。
11.如承租人未按合同要求执行,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标的物内容
1.以现状为准。
六、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4月11日17 时00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 仙居 (略) 36号4楼 购买招租文件。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0 元。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12日15 时30分;
2.竞价地点为: (略) 开标室三(仙居 (略) 6号(吾悦广场东面)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楼西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九、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物为人民币 *元,由意向承租人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形式:采用转账的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从个人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须从其存款基本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仙居县支行
账号:*19
收款单位:浙江省 (略) (略) 。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十、联系方式
招 租 人:仙居县横溪镇曹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曹爱芳
联系电话:*
招租代理:浙江省 (略)
联 系 人:娄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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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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