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柯桥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南段跟踪审计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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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柯桥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南段跟踪审计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柯桥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南段)跟踪审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绍柯企{2024}25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柯桥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南段)跟踪审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p21“二、商务要求”中的“2.1服务期限与2.5付款方式中的2.5.2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2.1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工程的抽审和复审工作(如有)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5付款方式
2.5.2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结算审核工作完成,资料齐全并将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移交*方后,经复核(提供分类及计算详细的申请付款单),付至结算审核费用结算价款的70%;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剩余30%在结算审核完成满一年支付(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列入上级管理部门抽审项目的在抽审审计通过后支付。
▲2.1服务期限
工作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配合期: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后一年(如列入上级管理部门抽审的,配合期在上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项目的抽审工作止)。
▲2.5付款方式
2.5.2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每个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完成、资料齐全并将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后,经复核(提供分类及计算详细的申请付款单),付至单个项目费用的90%;配合期结束后支付剩余1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p36"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三、服务期限”三、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工程的抽审和复审工作(如有)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三、服务期限
工作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配合期: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后一年(如列入上级管理部门抽审的,配合期在上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项目的抽审工作止)。
3p61"三、商务响应表"中的“服务期限”与“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工程的抽审和复审工作(如有)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付款方式:
2.5.2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结算审核工作完成,资料齐全并将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移交*方后,经复核(提供分类及计算详细的申请付款单),付至结算审核费用结算价款的70%;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剩余30%在结算审核完成满一年支付(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列入上级管理部门抽审项目的在抽审审计通过后支付。
服务期限:
工作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配合期: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后一年(如列入上级管理部门抽审的,配合期在上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项目的抽审工作止)。
付款方式:
2.5.2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每个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完成、资料齐全并将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后,经复核(提供分类及计算详细的申请付款单),付至单个项目费用的90%;配合期结束后支付剩余1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柯桥区中心城 (略)

地址: (略) 柯 (略) 285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工、胡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翔实 (略)

地址:越城 (略) 692 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嘉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蒋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柯 (略)

地址: (略) 柯 (略) 2855号

传真:/

联系人 :周佳虹

监督投诉电话:0575-*


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柯桥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南段)跟踪审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绍柯企{2024}25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柯桥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南段)跟踪审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p21“二、商务要求”中的“2.1服务期限与2.5付款方式中的2.5.2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2.1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工程的抽审和复审工作(如有)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5付款方式
2.5.2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结算审核工作完成,资料齐全并将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移交*方后,经复核(提供分类及计算详细的申请付款单),付至结算审核费用结算价款的70%;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剩余30%在结算审核完成满一年支付(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列入上级管理部门抽审项目的在抽审审计通过后支付。
▲2.1服务期限
工作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配合期: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后一年(如列入上级管理部门抽审的,配合期在上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项目的抽审工作止)。
▲2.5付款方式
2.5.2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每个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完成、资料齐全并将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后,经复核(提供分类及计算详细的申请付款单),付至单个项目费用的90%;配合期结束后支付剩余1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p36"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三、服务期限”三、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工程的抽审和复审工作(如有)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三、服务期限
工作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配合期: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后一年(如列入上级管理部门抽审的,配合期在上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项目的抽审工作止)。
3p61"三、商务响应表"中的“服务期限”与“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工程的抽审和复审工作(如有)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付款方式:
2.5.2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结算审核工作完成,资料齐全并将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移交*方后,经复核(提供分类及计算详细的申请付款单),付至结算审核费用结算价款的70%;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剩余30%在结算审核完成满一年支付(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列入上级管理部门抽审项目的在抽审审计通过后支付。
服务期限:
工作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配合期: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后一年(如列入上级管理部门抽审的,配合期在上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项目的抽审工作止)。
付款方式:
2.5.2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每个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完成、资料齐全并将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后,经复核(提供分类及计算详细的申请付款单),付至单个项目费用的90%;配合期结束后支付剩余1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柯桥区中心城 (略)

地址: (略) 柯 (略) 285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工、胡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翔实 (略)

地址:越城 (略) 692 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嘉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蒋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柯 (略)

地址: (略) 柯 (略) 2855号

传真:/

联系人 :周佳虹

监督投诉电话: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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