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区管委会大院及档案馆消防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区管委会大院及档案馆消防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 (略) 及档案馆消防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3日 10:3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0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 | ||
采购单位 |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大亚湾 (略) 1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惠 (略) 69号达利大厦11层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2-* | ||
附件: | |||
附件1 |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 (略) 及档案馆消防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zip | ||
附件2 | 消防维保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协议.pdf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Y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 (略) 及档案馆消防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补充以下内容: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其他要求 | 1、维修保养质量标准: (1)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要求要严格按照国家政府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范及规定执行,维修保养质量要求为合格,符合消防技术规范,中标人每月应向采购人提供有关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记录资料(按附表形式)一式两份。维修保养质量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停工和返工,接采购人通知后,轻微问题12小时内完成,重大问题48小时内完成,返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在维保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合同期内如果发生安全问题及其它问题,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24小时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值班,每2小时巡查1次,并做好详细巡查纪录。 2、验收方式: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正常,采购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 (1)对于维保范围内项目,在维保期内由采购人对消防系统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并进行消防试验进行验收。 (2)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包括破坏性实验)或随机 (略) 质检局检验,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凡不符合要求者,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全部款项。 (3)采购人按照《维护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考核(详见合同附件一)。 3、服务要求: (1)中标人按照质量承诺与合同期限完成消防设施维护任务。 (2)中标人需要保证维修保养质量。 (3)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等。 ★(4)值班人员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四级或以上)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或以上),实行 24小时值守消防控制室,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5)检修发现的各系统存在的故障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维保工作。 4、付款方式: (1)按季度支付维保金,要求维保的各系统都必须确保正常工作,无故障,并提供详细记录台帐,根据台帐、现场检查结果和《维护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细则考评》(详见合同附件一)支付季度维保金。季度考评分在95分(含)以上,按季度付维保费用的100%进行结算;季度考评分在90分(含)至94分(含),按季度付维保费用的95%进行结算,季度考评分在85分(含)至89分(含),按季度付维保费用的90%进行结算,季度考评分在85分(不含)以下的扣除季度维保费的全部金额。每季度开始的5日前中标人提交前一个季度的维保工作请款单,中标人开具发票给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上季度款项给中标人。 (2)实际支付进度以财政资金拨付进度为准,如因财政资金到位不及时,采购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检修发现的各系统存在的故障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维保工作,中标人在更换配件和设备前须将清单及报价单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换单价在200元以下的配件或设备由中标人承担,更换单价在 200 元以上的的配件或设备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服务承诺: (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采购人沟通联络,中标人须设置专职负责人,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采购人日常业务联系。 (2)投标人需提供员工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3)中标人须主动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4)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保证相关人员都能学会使用操作各消防系统。 6、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1)投标人根据需要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7、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总价报价(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1,*,服务期3年)。 (2)投标报价须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管理维护、交通费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利润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并认真履行全部责任。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充分考虑项目需求、市场竞争、售后服务、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服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全费用价格(含税金)。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3日
/
名 称: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地 址:惠州大亚湾 (略) 118号
联系方式:0752-*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惠 (略) 69号达利大厦11层01号
联系方式:0752-*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752-*
(略) (略)
2024年04月03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 (略) 及档案馆消防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3日 10:3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0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 | ||
采购单位 |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大亚湾 (略) 1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惠 (略) 69号达利大厦11层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2-* | ||
附件: | |||
附件1 |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 (略) 及档案馆消防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zip | ||
附件2 | 消防维保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协议.pdf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Y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 (略) 及档案馆消防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补充以下内容: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其他要求 | 1、维修保养质量标准: (1)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要求要严格按照国家政府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范及规定执行,维修保养质量要求为合格,符合消防技术规范,中标人每月应向采购人提供有关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记录资料(按附表形式)一式两份。维修保养质量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停工和返工,接采购人通知后,轻微问题12小时内完成,重大问题48小时内完成,返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在维保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合同期内如果发生安全问题及其它问题,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24小时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值班,每2小时巡查1次,并做好详细巡查纪录。 2、验收方式: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正常,采购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 (1)对于维保范围内项目,在维保期内由采购人对消防系统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并进行消防试验进行验收。 (2)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包括破坏性实验)或随机 (略) 质检局检验,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凡不符合要求者,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全部款项。 (3)采购人按照《维护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考核(详见合同附件一)。 3、服务要求: (1)中标人按照质量承诺与合同期限完成消防设施维护任务。 (2)中标人需要保证维修保养质量。 (3)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等。 ★(4)值班人员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四级或以上)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或以上),实行 24小时值守消防控制室,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5)检修发现的各系统存在的故障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维保工作。 4、付款方式: (1)按季度支付维保金,要求维保的各系统都必须确保正常工作,无故障,并提供详细记录台帐,根据台帐、现场检查结果和《维护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细则考评》(详见合同附件一)支付季度维保金。季度考评分在95分(含)以上,按季度付维保费用的100%进行结算;季度考评分在90分(含)至94分(含),按季度付维保费用的95%进行结算,季度考评分在85分(含)至89分(含),按季度付维保费用的90%进行结算,季度考评分在85分(不含)以下的扣除季度维保费的全部金额。每季度开始的5日前中标人提交前一个季度的维保工作请款单,中标人开具发票给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上季度款项给中标人。 (2)实际支付进度以财政资金拨付进度为准,如因财政资金到位不及时,采购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检修发现的各系统存在的故障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维保工作,中标人在更换配件和设备前须将清单及报价单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换单价在200元以下的配件或设备由中标人承担,更换单价在 200 元以上的的配件或设备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服务承诺: (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采购人沟通联络,中标人须设置专职负责人,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采购人日常业务联系。 (2)投标人需提供员工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3)中标人须主动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4)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保证相关人员都能学会使用操作各消防系统。 6、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1)投标人根据需要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7、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总价报价(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1,*,服务期3年)。 (2)投标报价须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管理维护、交通费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利润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并认真履行全部责任。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充分考虑项目需求、市场竞争、售后服务、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服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全费用价格(含税金)。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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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地 址:惠州大亚湾 (略) 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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