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供水有限公司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年度普通机械水表定点采购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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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供水有限公司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年度普通机械水表定点采购澄清公告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长沙供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普通机械水表(DN15-DN100)定点采购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0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略) 2024-2026年度普通机械水表(*)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 CSFC*
交易分类 货物类 所属管辖范围 市本级
相关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ZKGS(ZB)-*

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2026年度普通机械水表(*)定点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03-22

(略) 2024-2026年度普通机械水表(*)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2024年3月22日在长沙公共 (略) 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于2024年4月2日17时00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及答疑文件。

二、答疑信息

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如下: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具有拟投产品 * 型号机械水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相关技术指标应不低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关注测量准确度、量程比、压力等级、敏感度等级、立式或水平安装5 项指标。有效证书由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证书在有效期内)。 问:因地域差异,各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包含内容不同,如北京、湖南、山东等地,部分指标不体现在资格要求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上,但在对应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内有明确描述。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6投标人近 3 年任意自然年度(即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 日-2022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的任意一个年度)承担过机械水表采购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 270 万元的供货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对应金额的发票、收款记录等证明资料扫描件,销售合同无法体现年度内销售金额的,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业主证明、发票三者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最小的为准。)

问(1)这里的业绩是指2021年自然年度、2022年自然年度、2023年自然年度中任意选定一个年度后,被选定的那个年度不管多少个客户累计的机械水表合同金额总计不少于*元吗?

答复:是的。

(2)需提供销售合同、对应金额的发票、收款记录等证明资料扫描件,没有体现销售金额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但在后面指出以“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发票、业主证明三者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最小的为准”。请问,如果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那么发票、业主证明肯定存在跨年度的情况,是否认可跨年度发票累计总额以及业主证明? 另证明材料中所提到的“收款记录”是不是可以不提供,或提供但不作为核算业绩金额的依据(因为收款记录无法与发票金额一一对应,如发票金额开具了*,但回款金额可能只有*,会扣除5%的质保金。收款记录与发票的时间也会存在几个月的差异,肯定会存在跨年度的情况)?

答复: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跨年度的发票、业主证明可作为业绩的支撑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收款记录”,业绩金额以合同、业主证明、发票收款记录四者金额最小的为准。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附表四 商务评分-类似业绩:投标人近 3 年任意自然年度(即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31 日、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的任意一个年度):承担过机械水表采购累计合同金额每 380 万元的供货业绩计 2 分,本项最多计 12 分。(需提供销售合同、对应金额的发票、收款记录等证明资料扫描件,销售合同无法体现年度内销售金额的,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业主证明、发票三者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最小的为准。)

问:(1)这里的业绩是指2021年自然年度、2022年自然年度、2023年自然年度中任意选定一个年度后,被选定的那个年度不管多少个客户累计的机械水表合同金额总计不少于380*6=*元才能得12分吗?还是在这个年度内要有6个单张金额分别不少于*的合同,才能得12分?

答复:被选定的年度不管多少个客户累计的机械水表合同金额总计不少于*元得12分。

(2)需提供销售合同、对应金额的发票、收款记录等证明资料扫描件,没有体现销售金额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但在后面指出以“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发票、业主证明三者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最小的为准”。请问,如果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那么发票、业主证明肯定存在跨年度的情况,是否认可跨年度发票累计总额以及业主证明? 另证明材料中所提到的“收款记录”是不是可以不提供,或提供但不作为核算业绩金额的依据(因为收款记录无法与发票金额一一对应,如发票金额开具了*,但回款金额可能只有*,会扣除5%的质保金。收款记录与发票的时间也会存在几个月的差异,肯定会存在跨年度的情况)?

答复:同问题2(2)的答复。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附表四 商务评分-类似业绩: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的,每个计 2 分,本项最多计4 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全国认证 (略) 网址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在全国认证 (略) 无法查询到截图,此 (略) 站公示。 问: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全国认证 (略) 上无法查询,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企业技术中心是否可以提供当时发改委的文件证明;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可以提供高新企业技术认定 (略) 站或省科 (略) 站查询截图证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否可以提供工业和 (略) 站公示截图证明?

答复:可以。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5:关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的疑问。问: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评分索引表以及其他节点均为单独编制,请问如何编制目录、评分索引表中对应的页码?

答复: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大点正文的第21小点投标文件的编制。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或0731-*转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三、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四、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略) 6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 (略)

地 址: (略) 天 (略) 413号运成大厦16楼1611

联系人:谢立志、汤烨蓉

邮 编:*

????电 话:0731-*(*)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长沙供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普通机械水表(DN15-DN100)定点采购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0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略) 2024-2026年度普通机械水表(*)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 CSFC*
交易分类 货物类 所属管辖范围 市本级
相关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ZKGS(ZB)-*

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2026年度普通机械水表(*)定点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03-22

(略) 2024-2026年度普通机械水表(*)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2024年3月22日在长沙公共 (略) 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于2024年4月2日17时00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及答疑文件。

二、答疑信息

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如下: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具有拟投产品 * 型号机械水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相关技术指标应不低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关注测量准确度、量程比、压力等级、敏感度等级、立式或水平安装5 项指标。有效证书由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证书在有效期内)。 问:因地域差异,各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包含内容不同,如北京、湖南、山东等地,部分指标不体现在资格要求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上,但在对应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内有明确描述。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6投标人近 3 年任意自然年度(即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 日-2022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的任意一个年度)承担过机械水表采购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 270 万元的供货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对应金额的发票、收款记录等证明资料扫描件,销售合同无法体现年度内销售金额的,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业主证明、发票三者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最小的为准。)

问(1)这里的业绩是指2021年自然年度、2022年自然年度、2023年自然年度中任意选定一个年度后,被选定的那个年度不管多少个客户累计的机械水表合同金额总计不少于*元吗?

答复:是的。

(2)需提供销售合同、对应金额的发票、收款记录等证明资料扫描件,没有体现销售金额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但在后面指出以“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发票、业主证明三者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最小的为准”。请问,如果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那么发票、业主证明肯定存在跨年度的情况,是否认可跨年度发票累计总额以及业主证明? 另证明材料中所提到的“收款记录”是不是可以不提供,或提供但不作为核算业绩金额的依据(因为收款记录无法与发票金额一一对应,如发票金额开具了*,但回款金额可能只有*,会扣除5%的质保金。收款记录与发票的时间也会存在几个月的差异,肯定会存在跨年度的情况)?

答复: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跨年度的发票、业主证明可作为业绩的支撑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收款记录”,业绩金额以合同、业主证明、发票收款记录四者金额最小的为准。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附表四 商务评分-类似业绩:投标人近 3 年任意自然年度(即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31 日、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的任意一个年度):承担过机械水表采购累计合同金额每 380 万元的供货业绩计 2 分,本项最多计 12 分。(需提供销售合同、对应金额的发票、收款记录等证明资料扫描件,销售合同无法体现年度内销售金额的,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业主证明、发票三者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最小的为准。)

问:(1)这里的业绩是指2021年自然年度、2022年自然年度、2023年自然年度中任意选定一个年度后,被选定的那个年度不管多少个客户累计的机械水表合同金额总计不少于380*6=*元才能得12分吗?还是在这个年度内要有6个单张金额分别不少于*的合同,才能得12分?

答复:被选定的年度不管多少个客户累计的机械水表合同金额总计不少于*元得12分。

(2)需提供销售合同、对应金额的发票、收款记录等证明资料扫描件,没有体现销售金额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但在后面指出以“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发票、业主证明三者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最小的为准”。请问,如果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那么发票、业主证明肯定存在跨年度的情况,是否认可跨年度发票累计总额以及业主证明? 另证明材料中所提到的“收款记录”是不是可以不提供,或提供但不作为核算业绩金额的依据(因为收款记录无法与发票金额一一对应,如发票金额开具了*,但回款金额可能只有*,会扣除5%的质保金。收款记录与发票的时间也会存在几个月的差异,肯定会存在跨年度的情况)?

答复:同问题2(2)的答复。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附表四 商务评分-类似业绩: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的,每个计 2 分,本项最多计4 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全国认证 (略) 网址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在全国认证 (略) 无法查询到截图,此 (略) 站公示。 问: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全国认证 (略) 上无法查询,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企业技术中心是否可以提供当时发改委的文件证明;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可以提供高新企业技术认定 (略) 站或省科 (略) 站查询截图证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否可以提供工业和 (略) 站公示截图证明?

答复:可以。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5:关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的疑问。问: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评分索引表以及其他节点均为单独编制,请问如何编制目录、评分索引表中对应的页码?

答复: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大点正文的第21小点投标文件的编制。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或0731-*转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三、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四、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略) 6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 (略)

地 址: (略) 天 (略) 413号运成大厦16楼1611

联系人:谢立志、汤烨蓉

邮 编:*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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