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崇仁镇富四村“非粮化”土地出租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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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崇仁镇富四村“非粮化”土地出租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中: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资格条件: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且经营满三个月以上,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含谷物种植(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 参租对象: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现变更为: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资格条件: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且经营满三个月以上,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含谷物种植(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参租对象这条删除,其他内容不变。

出 租 方: (略) 崇仁镇富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杭州天恒 (略)



原公告中: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资格条件: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且经营满三个月以上,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含谷物种植(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 参租对象: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现变更为: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资格条件: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且经营满三个月以上,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含谷物种植(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参租对象这条删除,其他内容不变。

出 租 方: (略) 崇仁镇富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杭州天恒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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