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境门段来远堡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招标公告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境门段来远堡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招标公告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境门段(来远堡)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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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境门段(来远堡)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境门段(来远堡)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字【2022】2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建设发展旅游 (略) ,建 (略) 财政、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建设发展旅游 (略) (项目建设单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实施代建单位为张家口建设发展旅游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基础设施工程(地面处理工程、消防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室外配电工程、 (略) 工程、 (略) 工程)、布展工程、基础配套以及设备配套工程。建设地点: (略) 桥西区大境门景区来远堡遗址区 计划项目总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3 10:00至2024-04-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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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原公告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改为: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招标公告基本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7)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境门段(来远堡)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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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境门段(来远堡)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境门段(来远堡)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字【2022】2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建设发展旅游 (略) ,建 (略) 财政、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建设发展旅游 (略) (项目建设单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实施代建单位为张家口建设发展旅游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基础设施工程(地面处理工程、消防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室外配电工程、 (略) 工程、 (略) 工程)、布展工程、基础配套以及设备配套工程。建设地点: (略) 桥西区大境门景区来远堡遗址区 计划项目总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3 10:00至2024-04-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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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改为: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招标公告基本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7)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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