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拱墅分中心关于杭州市创意艺术学校2024年度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拱墅分中心关于杭州市创意艺术学校2024年度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拱墅分中心关于杭州市创意艺术学校2024年度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SZFCG-2024-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创意艺术学校2024年度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2人员具体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性别不限,4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注册物业师证,物业经理证,有类似工作经验,能做好物业人员统筹安排。 | 拟派项目经理性别不限,4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经理证,有类似工作经验,能做好物业人员统筹安排。 |
2 |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1拟派项目经理情况: | 拟派项目经理情况: 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注册物业师证的得1分,物业经理证的得1分;具有5年及以上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管理经验的得1分(需提供业主证明),不符合不得分。(4分) 注:截止到投标时间,需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或者提供投标人和拟派人员共同出具的保证能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专职为本项目服务的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 | 拟派项目经理情况: 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物业经理证的得1分;具有5年及以上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管理经验的得2分(需提供业主证明),不符合不得分。(4分) 注:截止到投标时间,需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或者提供投标人和拟派人员共同出具的保证能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专职为本项目服务的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创意艺术学校
地 址: (略) 拱 (略) 28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拱墅分中心
地 址: (略) 拱墅区 (略) 58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陈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拱墅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更正
*
附件信息: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拱墅分中心关于杭州市创意艺术学校2024年度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SZFCG-2024-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创意艺术学校2024年度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2人员具体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性别不限,4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注册物业师证,物业经理证,有类似工作经验,能做好物业人员统筹安排。 | 拟派项目经理性别不限,4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经理证,有类似工作经验,能做好物业人员统筹安排。 |
2 |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1拟派项目经理情况: | 拟派项目经理情况: 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注册物业师证的得1分,物业经理证的得1分;具有5年及以上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管理经验的得1分(需提供业主证明),不符合不得分。(4分) 注:截止到投标时间,需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或者提供投标人和拟派人员共同出具的保证能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专职为本项目服务的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 | 拟派项目经理情况: 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物业经理证的得1分;具有5年及以上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管理经验的得2分(需提供业主证明),不符合不得分。(4分) 注:截止到投标时间,需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或者提供投标人和拟派人员共同出具的保证能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专职为本项目服务的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创意艺术学校
地 址: (略) 拱 (略) 28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拱墅分中心
地 址: (略) 拱墅区 (略) 58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陈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拱墅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更正
*
附件信息: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