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运营四公司3号线、6号线车辆工艺设备委外检测项目流标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运营四公司3号线、6号线车辆工艺设备委外检测项目流标公示

(略) 3号线、6号线车辆工艺设备委外检测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3号线、6号线车辆工艺设备委外检测项目

公示期

2024年4月8日- 2024年4月10日

响应最高限价(万元)

38(含增值税)

34.08(不含增值税)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一、评标结果异议应具备的“六要素”

(一)资格:异议人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时限: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前提出。

(三)异议函内容: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代理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五)采取书面形式。

(六)递交地点: (略) 成华区 (略) 208号7号线中环停车场A412,合约法务部(不接收邮寄),联系电话:028-*。

不满足上述任意条件之一的,不予受理。

二、出具材料注意事项

(一)公司授权委托书

办理异议的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鲜章。委托书中必须明确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授权委托权限等基本信息,并加盖鲜章。

(二)异议函

提供“异议函”原件,并加盖鲜章,异议函中应当有明确的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证明材料。无明确的请求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递交纸质版时,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三、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法律责任

异议人、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或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附件:异议函

相关附件

(略) 3号线、6号线车辆工艺设备委外检测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3号线、6号线车辆工艺设备委外检测项目

公示期

2024年4月8日- 2024年4月10日

响应最高限价(万元)

38(含增值税)

34.08(不含增值税)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一、评标结果异议应具备的“六要素”

(一)资格:异议人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时限: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前提出。

(三)异议函内容: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代理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五)采取书面形式。

(六)递交地点: (略) 成华区 (略) 208号7号线中环停车场A412,合约法务部(不接收邮寄),联系电话:028-*。

不满足上述任意条件之一的,不予受理。

二、出具材料注意事项

(一)公司授权委托书

办理异议的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鲜章。委托书中必须明确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授权委托权限等基本信息,并加盖鲜章。

(二)异议函

提供“异议函”原件,并加盖鲜章,异议函中应当有明确的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证明材料。无明确的请求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递交纸质版时,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三、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法律责任

异议人、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或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附件:异议函

相关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