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平顶山汝州110千伏辛庄培风输变电工程变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辐射类
关于拟作出平顶山汝州110千伏辛庄培风输变电工程变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辐射类
关于拟作出平顶山汝州110千伏辛庄(培风)输变电工程(变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辐射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辐射科。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连接 |
1 | 平顶山汝州110千伏辛庄(培风)输变电工程(变更) | (略) | (略) (略) | 河南省 (略) | (1)新建培风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汝州产业聚集区内,西距宏翔大道约30m,北距霍阳大道约400m。本期建设1号主变,容量50MVA,户外布置。 (2)新建110kV出线2回,π接110kV魏宁线,路径总长度7.6km,其中 (略) 段5.5km;南 (略) 段0.1km;北π线为拆 (略) , (略) 段1.2km,与魏孙线 (略) 段0.8km。 | 施工期 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设置施工围挡,扬尘物料进行覆盖,加强管理。 废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等,不外排。 噪声: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文明施工原则。 固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 运营期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异常的电磁感应现象,保障输变电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减弱因输变电建设项目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废水:变电站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定期清理,不外排。 (略) 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噪声:对变 (略) 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站内 (略) 的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噪声影响。 固废:检修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按要求暂存至危废集中暂存间后,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联系电话:0375-*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拟作出平顶山汝州110千伏辛庄(培风)输变电工程(变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辐射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辐射科。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连接 |
1 | 平顶山汝州110千伏辛庄(培风)输变电工程(变更) | (略) | (略) (略) | 河南省 (略) | (1)新建培风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汝州产业聚集区内,西距宏翔大道约30m,北距霍阳大道约400m。本期建设1号主变,容量50MVA,户外布置。 (2)新建110kV出线2回,π接110kV魏宁线,路径总长度7.6km,其中 (略) 段5.5km;南 (略) 段0.1km;北π线为拆 (略) , (略) 段1.2km,与魏孙线 (略) 段0.8km。 | 施工期 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设置施工围挡,扬尘物料进行覆盖,加强管理。 废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等,不外排。 噪声: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文明施工原则。 固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 运营期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异常的电磁感应现象,保障输变电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减弱因输变电建设项目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废水:变电站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定期清理,不外排。 (略) 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噪声:对变 (略) 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站内 (略) 的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噪声影响。 固废:检修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按要求暂存至危废集中暂存间后,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联系电话:0375-*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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