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沿江易涝区泵站圩内配套工程两赛大沟整治工程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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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沿江易涝区泵站圩内配套工程两赛大沟整治工程第1次澄清

【澄清公告】枞阳县沿江易涝区泵站圩内配套工程两赛大沟整治工程(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枞阳县沿江易涝区泵站圩内配套工程两赛大沟整治工程”(招标项目编号:TLGC*)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

工程结算总价

(1)本工程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价,合同价为技术设计报告批复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和招标人核定的勘察设计费、临时工程费、水保工程费、环保工程费、总承包管理费投标报价之和的92%乘以投标费率。

(2)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采用总价控制、单价结算的承包方式,结算单价以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后的分类分项单价乘以投标费率。

技术设计至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费、环保工程费、水保工程费、临时工程及总承包管理费,承包人采用总价结算(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现修改为:

3.2.3

工程结算总价

(1)本工程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价,合同价为技术设计报告批复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和招标人核定的勘察设计费、临时工程费、水保工程费、环保工程费、总承包管理费投标报价之和乘以投标费率。

(2)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采用总价控制、单价结算的承包方式,结算单价以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后的分类分项单价乘以投标费率。

技术设计至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费、环保工程费、水保工程费、临时工程及总承包管理费,承包人采用总价结算(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2.3 工程概况中要求“建设标准及功能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达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界定的功能要求。”

现修改为:“建设标准及功能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略) 水利局批复的《关于枞阳县沿江易涝区泵站圩内配套工程设计优化调整报告的批复》中“永登圩两赛大沟(主沟9东段)整治工程应进一步细化工程设计、补充编制技术设计报告,并通过报批”的要求。”

3、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要求“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 (略) 上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编制形成电子签章等投标工作;②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③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体任一方均需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④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现修改为“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 (略) 上招标文件的获取、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编制形成电子签章等投标工作;②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③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体任一方均需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④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枞阳县水利局

铜陵 (略)

2024年04月07日

【澄清公告】枞阳县沿江易涝区泵站圩内配套工程两赛大沟整治工程(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枞阳县沿江易涝区泵站圩内配套工程两赛大沟整治工程”(招标项目编号:TLGC*)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

工程结算总价

(1)本工程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价,合同价为技术设计报告批复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和招标人核定的勘察设计费、临时工程费、水保工程费、环保工程费、总承包管理费投标报价之和的92%乘以投标费率。

(2)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采用总价控制、单价结算的承包方式,结算单价以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后的分类分项单价乘以投标费率。

技术设计至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费、环保工程费、水保工程费、临时工程及总承包管理费,承包人采用总价结算(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现修改为:

3.2.3

工程结算总价

(1)本工程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价,合同价为技术设计报告批复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和招标人核定的勘察设计费、临时工程费、水保工程费、环保工程费、总承包管理费投标报价之和乘以投标费率。

(2)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采用总价控制、单价结算的承包方式,结算单价以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后的分类分项单价乘以投标费率。

技术设计至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费、环保工程费、水保工程费、临时工程及总承包管理费,承包人采用总价结算(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2.3 工程概况中要求“建设标准及功能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达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界定的功能要求。”

现修改为:“建设标准及功能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略) 水利局批复的《关于枞阳县沿江易涝区泵站圩内配套工程设计优化调整报告的批复》中“永登圩两赛大沟(主沟9东段)整治工程应进一步细化工程设计、补充编制技术设计报告,并通过报批”的要求。”

3、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要求“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 (略) 上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编制形成电子签章等投标工作;②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③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体任一方均需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④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现修改为“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 (略) 上招标文件的获取、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编制形成电子签章等投标工作;②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③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体任一方均需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④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枞阳县水利局

铜陵 (略)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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