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二期项目钢筋工劳务分包澄清文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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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二期项目钢筋工劳务分包澄清文件-变更

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二期)项目钢筋工劳务分包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各供应商:

现对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二期)项目钢筋工劳务分包(项目编号:24AT*)谈判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一、谈判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原谈判文件“本项目报价的增值税,统一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并体现在响应报价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现改为“本项目报价的增值税,统一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并体现在响应报价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谈判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收;需供应商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 (略)

项目联系人:欧泽江、刘红健

电话:0551-*、*

采购人:安徽 (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2024年4月8日


,安徽,0551-

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二期)项目钢筋工劳务分包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各供应商:

现对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二期)项目钢筋工劳务分包(项目编号:24AT*)谈判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一、谈判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原谈判文件“本项目报价的增值税,统一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并体现在响应报价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现改为“本项目报价的增值税,统一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并体现在响应报价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谈判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收;需供应商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 (略)

项目联系人:欧泽江、刘红健

电话:0551-*、*

采购人:安徽 (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2024年4月8日


,安徽,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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