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窗帘更正公告
随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窗帘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监管中心窗帘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其他家具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 10: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3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0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交通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会、陈新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略) (略)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RX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监管中心窗帘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四、响应文件递交1.开始时间:2024年4月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1.时间:2024年4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四、响应文件递交1.开始时间:2024年4月1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1.时间:2024年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原文件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技术评分“样品质量: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样品,样品作为此次评审的依据,中标后将不予退回。根据投标样品原材料(破坏性检查)、生产加工工艺等方面评价,优的得8-10分,较好的得7-5分,一般的得4-1分,差的不得分。
评判标准:质量技术要求符合磋商文件中对于产品工艺的要求。”
现更正为“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样品,样品作为此次评审的依据,中标后将不予退回。根据投标样品原材料材质、款式、生产加工工艺等方面评价。
评判标准:
1. 样品的面料、材质:
通过看、摸、比,对帘布面料和轨道材质进行打分,质量合格、材料耐用得2分;存在缺陷得1分。
2.样品的款式:
(1)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帘布的外观质量色彩、版型款式、做工、缝制等的材质、制造工艺、适用性、舒适度、合体度等进行打分,款式美观大方,与整体环境协调得2分;存在缺陷得1分。
(2)轨道设计美观、得体、实用得2分;存在缺陷得1分。
3.样品帘布的工艺:
(1)帘布熨烫平整、表面清洁,无污渍、无漏缝、无开裂破损等其它有损外观情况的得2分,存在缺陷得1分。
(2)帘布压条滚条宽窄一致、拼缝平服、 对称,线迹清晰饱满,线迹密度均匀得2分,存在缺陷得1分。”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交通大道
联系方式:李先会、陈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略) (略) )
联系方式:张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监管中心窗帘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其他家具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 10: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3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0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交通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会、陈新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略) (略)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RX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监管中心窗帘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四、响应文件递交1.开始时间:2024年4月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1.时间:2024年4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四、响应文件递交1.开始时间:2024年4月1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1.时间:2024年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原文件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技术评分“样品质量: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样品,样品作为此次评审的依据,中标后将不予退回。根据投标样品原材料(破坏性检查)、生产加工工艺等方面评价,优的得8-10分,较好的得7-5分,一般的得4-1分,差的不得分。
评判标准:质量技术要求符合磋商文件中对于产品工艺的要求。”
现更正为“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样品,样品作为此次评审的依据,中标后将不予退回。根据投标样品原材料材质、款式、生产加工工艺等方面评价。
评判标准:
1. 样品的面料、材质:
通过看、摸、比,对帘布面料和轨道材质进行打分,质量合格、材料耐用得2分;存在缺陷得1分。
2.样品的款式:
(1)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帘布的外观质量色彩、版型款式、做工、缝制等的材质、制造工艺、适用性、舒适度、合体度等进行打分,款式美观大方,与整体环境协调得2分;存在缺陷得1分。
(2)轨道设计美观、得体、实用得2分;存在缺陷得1分。
3.样品帘布的工艺:
(1)帘布熨烫平整、表面清洁,无污渍、无漏缝、无开裂破损等其它有损外观情况的得2分,存在缺陷得1分。
(2)帘布压条滚条宽窄一致、拼缝平服、 对称,线迹清晰饱满,线迹密度均匀得2分,存在缺陷得1分。”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交通大道
联系方式:李先会、陈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略) (略) )
联系方式:张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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