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支流颉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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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支流颉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泾河支流颉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4月3日

三、变更事宜:

(1)原公告中: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现变更为: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招标文件中其他与此内容相同或矛盾处,均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4)企业综合信用:

3、企业诚信分以开标当 (略) 场监管服务系统公布的建筑施工企业诚信分值为准;

现变更为:3、企业诚信分以开标当 (略) 场监管服务系统公布的工程设计企业诚信分值为准;诚信评标基准分以开标当 (略) 场监管服务系统公布的设计企业的诚信评标基准分为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联系人:周福银

地址: (略) 泾源县龙潭街绿洲豪庭东侧约130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1302室

联系人:罗玉荣

联系电话:0951-*

宁夏华 (略)

2024年4月8日


一、项目名称:泾河支流颉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4月3日

三、变更事宜:

(1)原公告中: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现变更为: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招标文件中其他与此内容相同或矛盾处,均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4)企业综合信用:

3、企业诚信分以开标当 (略) 场监管服务系统公布的建筑施工企业诚信分值为准;

现变更为:3、企业诚信分以开标当 (略) 场监管服务系统公布的工程设计企业诚信分值为准;诚信评标基准分以开标当 (略) 场监管服务系统公布的设计企业的诚信评标基准分为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联系人:周福银

地址: (略) 泾源县龙潭街绿洲豪庭东侧约130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1302室

联系人:罗玉荣

联系电话:0951-*

宁夏华 (略)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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