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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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MHZ-24GB-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项目需要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中的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会议费用或住宿费用由会议举办单位或单位住宿人员按照会议费或差旅费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取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 说明1: 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会议举办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说明2: 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法发票,且发票名称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完全一致。如因中标供应商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等原因以及财政部门审核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采购人不以违约论。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现更正为“1期:支付比例100%,会议费用或住宿费用由会议举办单位或单位住宿人员按照会议费或差旅费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供应商的账户,采取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 说明1: 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会议举办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说明2: 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法发票,且发票名称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完全一致。如因中标供应商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等原因以及财政部门审核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采购人不以违约论。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潘州 (略) 1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潘州街道谢村居委 (略) 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联系方式: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小姐

电 话:0668-*

(略) (略)

2024年04月0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MHZ-24GB-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项目需要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中的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会议费用或住宿费用由会议举办单位或单位住宿人员按照会议费或差旅费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取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 说明1: 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会议举办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说明2: 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法发票,且发票名称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完全一致。如因中标供应商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等原因以及财政部门审核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采购人不以违约论。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现更正为“1期:支付比例100%,会议费用或住宿费用由会议举办单位或单位住宿人员按照会议费或差旅费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供应商的账户,采取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 说明1: 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会议举办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说明2: 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法发票,且发票名称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完全一致。如因中标供应商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等原因以及财政部门审核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采购人不以违约论。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潘州 (略) 1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潘州街道谢村居委 (略) 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联系方式: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小姐

电 话:0668-*

(略) (略)

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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