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024年化肥农药零增长项目—主要粮油作物机械化轻简高效施肥技术应用与示范项目肥料采购更正公告
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024年化肥农药零增长项目—主要粮油作物机械化轻简高效施肥技术应用与示范项目肥料采购更正公告
附件:
1. 原磋商文件资格条件更正为:
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的《肥料(临时)登记证》复印件和有效的《复混肥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省级产品备案结果截图(http://**#/Registration_provincial)”;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的《肥料(临时)登记证》复印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肥料销售,或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省级产品备案结果截图(http://**#/Registration_provincial)”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肥料销售。
2.原磋商文件第四章“二、技术服务要求”更正为:
序号 | 货物名称(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限价金额(元) | 技术参数 |
1 | 水稻 肥料(22-8-10) | *kg | * | ★1.肥料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 *-2020; ▲2.肥料氮磷钾总养分含量≥40%(N:22%,P2O5:8%,K2O:10%); ▲3.水分的含量≤2.0%; ※4.肥料造粒工艺为熔融造粒工艺、料浆造粒工艺或其他造粒工艺; ★5.包装要求:包装质量符合*标准(外袋为塑料编织袋,内袋为聚*烯薄膜袋); ◆6.每袋净含量应标明单一数值。 |
2 | 小麦 肥料(24-6-10) | *kg | * | ★1.肥料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 *-2020; ▲2.肥料氮磷钾总养分含量≥40%(N:24%,P2O5:6%,K2O:10%); ▲3.水分的含量≤2.0%; ※4.肥料造粒工艺为熔融造粒工艺、料浆造粒工艺或其他造粒工艺; ★5.包装要求:包装质量符合*标准(外袋为塑料编织袋,内袋为聚*烯薄膜袋); ◆6.每袋净含量应标明单一数值。 |
3.原磋商文件第七章“3.1综合评分明细表”更正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后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 40分 |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数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 | 客观分 |
2 | 技术参数 | 20分 | 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要求中: (1)标注“▲”号条款(共4条),每满足一条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最多得12分; (2)标注“◆”号条款(共2条),每满足一条得 1分,不满足不得分,最多得 2 分; (3)标注“※”号条款(共2条),肥料造粒工艺为熔融造粒工艺得3分;肥料造粒工艺为料浆造粒工艺得2分;肥料造粒工艺为其他造粒工艺得1分,最多得6分; 本项最多得20分。 注:①标注“▲”或“※”号条款技术参数,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产品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资料;针对以上所有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视为不满足。 ②针对序号(3)根据供应商“技术响应情况表”响应情况为准 | 客观分 |
3 | 项目实施方案 | 21分 |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 (1)备货运输方案; (2)进度计划安排与保障措施; (3)产品质量保障方案; (4)人员配置方案; (5)应急预案; (6)项目验收方案; (7)产品质量检测方案 上述7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或无不足的得21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5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 注:①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脱离实际或与项目无关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 ②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响应文件独立评审为准。 | 主观分 |
4 | 售后服务 | 15分 |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 (1)服务体系及管理制度; (2)售后服务承诺; (3)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4)培训方案; (5)售后响应时间及处理时间; 上述5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或无不足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5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 注:①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脱离实际或与项目无关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 ②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响应文件独立评审为准。 | 主观分 |
5 | 履约能力 | 质量与信誉2分 | 1.供应商拟供产品制造商家具有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得1分,最多得1分; 2.供应商拟供产品制造商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最多得1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客观分 |
履约经验2分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须提供中标(成绩)通知书或合同证明资料。 | 客观分 | ||
注:本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附件:
1. 原磋商文件资格条件更正为:
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的《肥料(临时)登记证》复印件和有效的《复混肥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省级产品备案结果截图(http://**#/Registration_provincial)”;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的《肥料(临时)登记证》复印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肥料销售,或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省级产品备案结果截图(http://**#/Registration_provincial)”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肥料销售。
2.原磋商文件第四章“二、技术服务要求”更正为:
序号 | 货物名称(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限价金额(元) | 技术参数 |
1 | 水稻 肥料(22-8-10) | *kg | * | ★1.肥料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 *-2020; ▲2.肥料氮磷钾总养分含量≥40%(N:22%,P2O5:8%,K2O:10%); ▲3.水分的含量≤2.0%; ※4.肥料造粒工艺为熔融造粒工艺、料浆造粒工艺或其他造粒工艺; ★5.包装要求:包装质量符合*标准(外袋为塑料编织袋,内袋为聚*烯薄膜袋); ◆6.每袋净含量应标明单一数值。 |
2 | 小麦 肥料(24-6-10) | *kg | * | ★1.肥料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 *-2020; ▲2.肥料氮磷钾总养分含量≥40%(N:24%,P2O5:6%,K2O:10%); ▲3.水分的含量≤2.0%; ※4.肥料造粒工艺为熔融造粒工艺、料浆造粒工艺或其他造粒工艺; ★5.包装要求:包装质量符合*标准(外袋为塑料编织袋,内袋为聚*烯薄膜袋); ◆6.每袋净含量应标明单一数值。 |
3.原磋商文件第七章“3.1综合评分明细表”更正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后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 40分 |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数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 | 客观分 |
2 | 技术参数 | 20分 | 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要求中: (1)标注“▲”号条款(共4条),每满足一条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最多得12分; (2)标注“◆”号条款(共2条),每满足一条得 1分,不满足不得分,最多得 2 分; (3)标注“※”号条款(共2条),肥料造粒工艺为熔融造粒工艺得3分;肥料造粒工艺为料浆造粒工艺得2分;肥料造粒工艺为其他造粒工艺得1分,最多得6分; 本项最多得20分。 注:①标注“▲”或“※”号条款技术参数,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产品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资料;针对以上所有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视为不满足。 ②针对序号(3)根据供应商“技术响应情况表”响应情况为准 | 客观分 |
3 | 项目实施方案 | 21分 |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 (1)备货运输方案; (2)进度计划安排与保障措施; (3)产品质量保障方案; (4)人员配置方案; (5)应急预案; (6)项目验收方案; (7)产品质量检测方案 上述7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或无不足的得21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5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 注:①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脱离实际或与项目无关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 ②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响应文件独立评审为准。 | 主观分 |
4 | 售后服务 | 15分 |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 (1)服务体系及管理制度; (2)售后服务承诺; (3)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4)培训方案; (5)售后响应时间及处理时间; 上述5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或无不足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5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 注:①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脱离实际或与项目无关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 ②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响应文件独立评审为准。 | 主观分 |
5 | 履约能力 | 质量与信誉2分 | 1.供应商拟供产品制造商家具有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得1分,最多得1分; 2.供应商拟供产品制造商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最多得1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客观分 |
履约经验2分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须提供中标(成绩)通知书或合同证明资料。 | 客观分 | ||
注:本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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