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塘旅游文化景区商业招租标的3二次澄清公告第1次
古罗塘旅游文化景区商业招租标的3二次澄清公告第1次
古罗塘旅游文化景区商业招租(标的3二次)公告正文详见本澄清公告。
委托单位: (略) 北 (略) | ||||||
项目名称 | 古罗塘旅游文化景区商业招租(标的3二次) | |||||
项目编号 | ||||||
出租方 | (略) 北 (略) |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 (略) 姜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 |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 | ||||
招租形式 |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 | |||||
标的概况 | 坐落位置 | 北大街文化街区4栋102、103、105室 | ||||
房产证号 | 苏(2019)姜堰不动产权第* * * | 出租面积 | 117.36㎡ | |||
出租用途 | 餐饮、茶饮、甜品等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略) 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房屋到期后,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涉及装修的部分可移动的带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 三、 (略) 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出租条件 | 挂牌价格(元/年) | *元/年 | ||||
租期(年) | 3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赁费按年交纳,先交后租 |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递增3%,第一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二年租金为成交价×103%,第三年租金为成交×106%。 |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否 | |||||
租赁押金(元) | 3个月,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 |||||
成交确认 | 一、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5个工 (略) 付清所有款项(包含第一次房租、交易服务费等),第一次房租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其余租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租赁协议自行结算。 二、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合同签订后,将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 《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 |||||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其他要求 | 1、所需办理的一切证件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期的水电费,不包含在租金内。 2、承租人将该房屋用作经营须自行获得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的所有前置批准手续,如若出现消防等安全问题,由承租人负责且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3、竞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和过度装潢,如确需变更或适度装潢,须经出租人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设施(含装潢及不可移动部分)全部无损坏地移交给出租方且不得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4、租期内如遇政府规划或政策调整等原因,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应无条件搬让,并由出租方按合同租金、实际缴付租金及实际租用年限结算。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履行的,其房屋装修改造、固定资产添置以及其损失一律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特殊情况,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 5、合同期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如屋顶漏水、下水管道堵塞等)。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4500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金汇 (略) 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 (略) 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 (略) 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略) 网(http://**)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 (略) 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
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注:*方负责缴纳双方费用。 例1:协议成交金额*元以下的,收费1000元。交易双方分别缴纳服务费1000元。 例2:挂牌价*元,竞价方式成交金额为*元。交易服务费计算为协议收费基础+竞价方式加收部分。基础部分为0.3+(500-100)*0.002+(800-500)*0.0016=1.58;加收部分为700*0.008+(800-700)*0.006=6.2。单方缴纳金额为1.58+6.2=7.*元,双方共缴纳15.*元。 三、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 (略) 络竞价,否 (略) 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 (略) 络竞价或招标,需在竞价前 (略) 产权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四、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五、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六、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陈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姜堰区罗塘街道人民公园内 | |||||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范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23-* | |||||
联系地址 | 姜堰区三水 (略) 88号 | |||||
报名端口 | http://**: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
古罗塘旅游文化景区商业招租(标的3二次)公告正文详见本澄清公告。
委托单位: (略) 北 (略) | ||||||
项目名称 | 古罗塘旅游文化景区商业招租(标的3二次) | |||||
项目编号 | ||||||
出租方 | (略) 北 (略) |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 (略) 姜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 |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 | ||||
招租形式 |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 | |||||
标的概况 | 坐落位置 | 北大街文化街区4栋102、103、105室 | ||||
房产证号 | 苏(2019)姜堰不动产权第* * * | 出租面积 | 117.36㎡ | |||
出租用途 | 餐饮、茶饮、甜品等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略) 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房屋到期后,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涉及装修的部分可移动的带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 三、 (略) 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出租条件 | 挂牌价格(元/年) | *元/年 | ||||
租期(年) | 3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赁费按年交纳,先交后租 |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递增3%,第一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二年租金为成交价×103%,第三年租金为成交×106%。 |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否 | |||||
租赁押金(元) | 3个月,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 |||||
成交确认 | 一、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5个工 (略) 付清所有款项(包含第一次房租、交易服务费等),第一次房租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其余租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租赁协议自行结算。 二、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合同签订后,将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 《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 |||||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其他要求 | 1、所需办理的一切证件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期的水电费,不包含在租金内。 2、承租人将该房屋用作经营须自行获得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的所有前置批准手续,如若出现消防等安全问题,由承租人负责且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3、竞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和过度装潢,如确需变更或适度装潢,须经出租人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设施(含装潢及不可移动部分)全部无损坏地移交给出租方且不得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4、租期内如遇政府规划或政策调整等原因,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应无条件搬让,并由出租方按合同租金、实际缴付租金及实际租用年限结算。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履行的,其房屋装修改造、固定资产添置以及其损失一律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特殊情况,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 5、合同期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如屋顶漏水、下水管道堵塞等)。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4500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金汇 (略) 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 (略) 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 (略) 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略) 网(http://**)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 (略) 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
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注:*方负责缴纳双方费用。 例1:协议成交金额*元以下的,收费1000元。交易双方分别缴纳服务费1000元。 例2:挂牌价*元,竞价方式成交金额为*元。交易服务费计算为协议收费基础+竞价方式加收部分。基础部分为0.3+(500-100)*0.002+(800-500)*0.0016=1.58;加收部分为700*0.008+(800-700)*0.006=6.2。单方缴纳金额为1.58+6.2=7.*元,双方共缴纳15.*元。 三、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 (略) 络竞价,否 (略) 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 (略) 络竞价或招标,需在竞价前 (略) 产权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四、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五、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六、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陈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姜堰区罗塘街道人民公园内 | |||||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范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23-* | |||||
联系地址 | 姜堰区三水 (略) 8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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