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江屯镇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宁县江屯镇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略) 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宁县江屯镇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答疑纪要 一、广宁县江屯镇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于2024年03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17:30:00)各潜在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及有关资料有以下疑问,现作出答复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问题一: 提问时间:2024-03-28 09:36:00 问题描述:投标人投入的人员能否为退休返聘人员? 答:除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投入本项目的其他工作人员可以为退休返聘人员。 现对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投标人投入其他的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除外)为未退休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的返聘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佐证,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注:答疑资料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后发的答疑文件为准,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广宁县江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04月09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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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略) 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宁县江屯镇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答疑纪要 一、广宁县江屯镇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于2024年03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17:30:00)各潜在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及有关资料有以下疑问,现作出答复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问题一: 提问时间:2024-03-28 09:36:00 问题描述:投标人投入的人员能否为退休返聘人员? 答:除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投入本项目的其他工作人员可以为退休返聘人员。 现对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投标人投入其他的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除外)为未退休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的返聘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佐证,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注:答疑资料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后发的答疑文件为准,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广宁县江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04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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