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教育训练支队智慧战训桌面虚拟化暨教学互联互通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公安局教育训练支队智慧战训桌面虚拟化暨教学互联互通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育训练支队智慧战训桌面虚拟化暨教学互联互通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15 10:00:00,更正为:2024-04-25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4-15 10:00:00,更正为:2024-04-25 10:00:00。
(一)招标文件、合同文本、更正公告(第一次)内容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的所有标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涉及到“(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统一更正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中“(提供承诺函)”的地方更正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更正公告(第一次)中第4条更正内容“2)验收方式: ①初验申请:采购人(*方)在收到产品时,对于招标文件中有带“▲”标识且要求提供承诺函的,中标人(*方)须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在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中标人(*方)提出初验申请,采购人(*方)应在收到中标人(*方)提交初验申请后10天内组织初步验收。”更正为“2)验收方式:①初验申请:所涉的产品安装、调试完成,中标人(*方)提出初验申请,采购人(*方)应在收到中标人(*方)提交初验申请后10天内组织初步验收。”
3、招标文件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文本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中“中标人违约责任:”增加条款:“①在签订采购合同前,中标人(*方)须提供对于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要求提供承诺函的,中标人(*方)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给采购人(*方)(标的名称: (略) 关第2条技术参数除外),若未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采购人(*方)有权拒签合同,视为中标人(*方)无法履约。”其他内容不变,序号依顺序更正。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采购人”更正为:“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04月2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一、1、计划备案号:**[2024]*;2、本项目最高限价:517.*万元。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 三、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青 (略) 136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建科 (略)
地址: (略) 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8-*
四川建科 (略)
2024年04月09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育训练支队智慧战训桌面虚拟化暨教学互联互通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15 10:00:00,更正为:2024-04-25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4-15 10:00:00,更正为:2024-04-25 10:00:00。
(一)招标文件、合同文本、更正公告(第一次)内容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的所有标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涉及到“(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统一更正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中“(提供承诺函)”的地方更正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更正公告(第一次)中第4条更正内容“2)验收方式: ①初验申请:采购人(*方)在收到产品时,对于招标文件中有带“▲”标识且要求提供承诺函的,中标人(*方)须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在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中标人(*方)提出初验申请,采购人(*方)应在收到中标人(*方)提交初验申请后10天内组织初步验收。”更正为“2)验收方式:①初验申请:所涉的产品安装、调试完成,中标人(*方)提出初验申请,采购人(*方)应在收到中标人(*方)提交初验申请后10天内组织初步验收。”
3、招标文件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文本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中“中标人违约责任:”增加条款:“①在签订采购合同前,中标人(*方)须提供对于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要求提供承诺函的,中标人(*方)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给采购人(*方)(标的名称: (略) 关第2条技术参数除外),若未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采购人(*方)有权拒签合同,视为中标人(*方)无法履约。”其他内容不变,序号依顺序更正。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采购人”更正为:“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04月2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一、1、计划备案号:**[2024]*;2、本项目最高限价:517.*万元。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 三、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青 (略) 136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建科 (略)
地址: (略) 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8-*
四川建科 (略)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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