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生活垃圾外运及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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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生活垃圾外运及处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GCZX[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城县生活垃圾外运及处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连城县生活垃圾外运及处置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代理费金额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1年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年,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万元)-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1000(万元)-*元,收费费率标准:0.25%。 (3)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开户名称:福建泰利 (略) ,账号:**,开票邮箱:*@*q.com。,更正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1年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年,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万元)-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1000(万元)-*元,收费费率标准:0.25%;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计算后的30%收取。 (3)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开户名称:福建泰利 (略) ,账号:**,开票邮箱:*@*q.com。。

原公告的合同包1(连城县生活垃圾外运及处置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22.*(万元),更正为:4.*(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 (略) 37,* 99.78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均审核通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连城县莲峰 (略) 388号

联系方式:0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泰利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义井公交站内三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彬香、涂志敏、林锦玉

电话:0591-*

福建泰利 (略)

2024年04月10日


发布时间: 2024-04-10 11:38:3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GCZX[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城县生活垃圾外运及处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连城县生活垃圾外运及处置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代理费金额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1年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年,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万元)-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1000(万元)-*元,收费费率标准:0.25%。 (3)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开户名称:福建泰利 (略) ,账号:**,开票邮箱:*@*q.com。,更正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1年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年,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万元)-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1000(万元)-*元,收费费率标准:0.25%;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计算后的30%收取。 (3)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开户名称:福建泰利 (略) ,账号:**,开票邮箱:*@*q.com。。

原公告的合同包1(连城县生活垃圾外运及处置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22.*(万元),更正为:4.*(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 (略) 37,* 99.78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均审核通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连城县莲峰 (略) 388号

联系方式:0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泰利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义井公交站内三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彬香、涂志敏、林锦玉

电话:0591-*

福建泰利 (略)

2024年04月10日


发布时间: 2024-04-10 11: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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