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街道利民村文体设施建设工程答疑纪要3#
海昌街道利民村文体设施建设工程答疑纪要3#
海昌街道利民村文体设施建设工程答疑纪要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5条第3款原表述有误修改为: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 做好工地文明施 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一般计税下限费率的计算值,并结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 号文件规定进行调整。 (略) 区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值费率:通用安装工程8.17% ,市政工程9.79%,绿化工程7.37%,房屋建设工程10.95%,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中公布项评分:5项修改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编码 | 评审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元) | 评分分值 | 基准价 | 备注 |
1 | * | 铺种草皮 | 43.08 | 0或20分 | 以评标时招标人提供的上述分项的公开价格为基准,报价偏差超过±10%的为不合理报价,该分项报价不得分。 | 绿化工程 |
2 | * | 沥青混凝土 | 98.48 | 0或20分 | 铺装工程 | |
3 | * | 塑料管 | 176.56 | 0或20分 | 室外安装工程 | |
4 | * | 园路 | 101.1 | 0或20分 | 铺装工程 | |
5 | * | 栽植色带 | 55.26 | 0或20分 | 绿化工程 |
本招标补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 (略) 海昌街道利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4月10日
海昌街道利民村文体设施建设工程答疑纪要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5条第3款原表述有误修改为: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 做好工地文明施 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一般计税下限费率的计算值,并结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 号文件规定进行调整。 (略) 区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值费率:通用安装工程8.17% ,市政工程9.79%,绿化工程7.37%,房屋建设工程10.95%,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中公布项评分:5项修改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编码 | 评审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元) | 评分分值 | 基准价 | 备注 |
1 | * | 铺种草皮 | 43.08 | 0或20分 | 以评标时招标人提供的上述分项的公开价格为基准,报价偏差超过±10%的为不合理报价,该分项报价不得分。 | 绿化工程 |
2 | * | 沥青混凝土 | 98.48 | 0或20分 | 铺装工程 | |
3 | * | 塑料管 | 176.56 | 0或20分 | 室外安装工程 | |
4 | * | 园路 | 101.1 | 0或20分 | 铺装工程 | |
5 | * | 栽植色带 | 55.26 | 0或20分 | 绿化工程 |
本招标补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 (略) 海昌街道利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4月1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