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下安实验楼2号楼5层实验室装修改造及电缆扩容工程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福建农林大学下安实验楼2号楼5层实验室装修改造及电缆扩容工程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福建农林大学下安实验楼2号楼5层实验室装修改造及电缆扩容工程(监理)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闽昇[2024]招015号
本项目有关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问题: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那么请确认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0元”还是“2000元”?
答:请填写“2000元”。
2、问题: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1、4.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4.1.1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问题: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3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而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9、补充条款9.1又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请确认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此外,若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但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5.3“预付款:/”,不合理。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
建议: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9、补充条款9.1“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执行。
答:本项目取消履约保证金,监理人不需要提交履约担保。
4、问题: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6.2.2、6.2.3、6.2.5强烈要求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的合同专用条款“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问题: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9.2.3“本项目监理合同期限同施工工期至工程结算完成,不再另行计取附加工作酬金”,建议“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问题: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施工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该如何填写?是直接填写“60日历天”吗?还是“6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答:直接填写“60日历天”。
7、投标保证金是免缴吗?招标文件有免缴承诺书。
答:因电子标固化,本项目无法在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款中进行投标保证金的说明,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11.11、11.12条中进行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1.11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元以下(含*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不合格。(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1.1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 (略) 查询。
二、补充通知
因电子标固化,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的违约金金额无法更改,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违约金金额进行填写。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纪要及通知执行。
福建农林大学
福建昇华 (略)
2024年4月10日
福建农林大学下安实验楼2号楼5层实验室装修改造及电缆扩容工程(监理)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闽昇[2024]招015号
本项目有关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问题: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那么请确认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0元”还是“2000元”?
答:请填写“2000元”。
2、问题: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1、4.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4.1.1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问题: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3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而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9、补充条款9.1又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请确认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此外,若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但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5.3“预付款:/”,不合理。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
建议: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9、补充条款9.1“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执行。
答:本项目取消履约保证金,监理人不需要提交履约担保。
4、问题: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6.2.2、6.2.3、6.2.5强烈要求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的合同专用条款“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问题: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9.2.3“本项目监理合同期限同施工工期至工程结算完成,不再另行计取附加工作酬金”,建议“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问题: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施工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该如何填写?是直接填写“60日历天”吗?还是“6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答:直接填写“60日历天”。
7、投标保证金是免缴吗?招标文件有免缴承诺书。
答:因电子标固化,本项目无法在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款中进行投标保证金的说明,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11.11、11.12条中进行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1.11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元以下(含*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不合格。(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1.1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 (略) 查询。
二、补充通知
因电子标固化,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的违约金金额无法更改,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违约金金额进行填写。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纪要及通知执行。
福建农林大学
福建昇华 (略)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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