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一期项目-计量设备补充设计安装工程项目代码
伊川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一期项目-计量设备补充设计安装工程项目代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一期)项目-计量设备补充设计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川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一期)项目-计量设备补充设计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伊川工施招标(2024)0068号-001
3、项目代码:2018-*-04-01-*
4、建设地点: (略) 伊川县
5、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自筹资金,招标控制价为:*.90元。
6、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伊川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一期)项目-计量设备补充设计安装工程,位于 (略) 伊川县。主要包含水表安装等。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工期:60日历天。
9、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 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 (略) 上获取, (略) (略) 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略) ”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7日24:00, (略) (略) 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开标二室(伊川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 数字证 (略) (略)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略) ”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略) (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伊川县立奇大厦C区三楼306室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中原康城尚格D馆712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曹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024年04月10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一期)项目-计量设备补充设计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川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一期)项目-计量设备补充设计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伊川工施招标(2024)0068号-001
3、项目代码:2018-*-04-01-*
4、建设地点: (略) 伊川县
5、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自筹资金,招标控制价为:*.90元。
6、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伊川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一期)项目-计量设备补充设计安装工程,位于 (略) 伊川县。主要包含水表安装等。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工期:60日历天。
9、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 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 (略) 上获取, (略) (略) 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略) ”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7日24:00, (略) (略) 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开标二室(伊川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 数字证 (略) (略)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略) ”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略) (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伊川县立奇大厦C区三楼306室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中原康城尚格D馆712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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