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关于唯亭街道年度工程测绘服务更正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关于唯亭街道年度工程测绘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唯亭街道2024-2025年度工程测绘服务 | ||
品目 | 测绘服务 | ||
采购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略) 工业园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09: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 | ||
采购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工业 (略) 18号展业大厦A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卫康招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1296号1幢1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ZWK-C2024-00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唯亭街道2024-2025年度工程测绘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针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评审: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响应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最后中标,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经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 (略) 18号展业大厦A座
联系人:顾仁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卫康招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郇为凯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郇为凯
电话:051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唯亭街道2024-2025年度工程测绘服务 | ||
品目 | 测绘服务 | ||
采购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略) 工业园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09: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 | ||
采购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工业 (略) 18号展业大厦A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卫康招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1296号1幢1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ZWK-C2024-00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唯亭街道2024-2025年度工程测绘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针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评审: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响应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最后中标,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经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 (略) 18号展业大厦A座
联系人:顾仁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卫康招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郇为凯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郇为凯
电话: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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