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食堂食材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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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食堂食材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食堂食材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4-11 至 2024-04-17
撰写单位: 辽宁亿 (略) 撰写人: 孙婷
(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食堂食材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食堂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由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整变更为2024年05月07日13时30分整。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1日 14时4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按照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铁岭新 (略) 1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亿 (略)
地 址: (略) 凡河 (略) 6号1-27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常女士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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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食堂食材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4-11 至 2024-04-17
撰写单位: 辽宁亿 (略) 撰写人: 孙婷
(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食堂食材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食堂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由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整变更为2024年05月07日13时30分整。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1日 14时4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按照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铁岭新 (略) 1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亿 (略)
地 址: (略) 凡河 (略) 6号1-27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常女士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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