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略) (略) 2024年-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答疑
问题1:技术评分标准中技术方案要求的内容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六、服务方案的内容不一样,请问是按照哪一个要求的标题顺序来制作技术文件。
答:技术方案要求的内容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六、服务方案的内容实质是相同的,编制投标文件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服务方案按技术评分标准中技术方案要求的内容编制。
问题2:3.6项目人员:
(1)项目安全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 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 (略) 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违反招投标新规(四)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有效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1)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1、这个难道不是注册地核发的就不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吗?为啥是限定注册地颁发的?具有明显的指向性。
2、招投标新规第六条 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落实 (略) 场准入条件,对经营主体参与投标活动,不得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经营主体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
(二)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
(三)要求经营主体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
(四)要求经营主体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
(五)要求经营主体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
(六)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投标的政策措施。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违反了该条款第一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1、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的业绩要求:“提供合同总金额超过*的为单一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业绩”,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内容有: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工程维修服务、会务服务等,但是合同标题写的“XX外包服务”,这样的业绩是否符合。
2、业绩中标通知书的项目金额是大于*,但是服务周期为多年,合同一年一签,单个合同小于*,提供1个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是否符合。
答:1.如果业绩合同服务内容中保洁、绿化、零星维修合计服务金额须占合同总额的60%及以上(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合同期内2个付款周期的发票存根、用户评价书的复印件),且提供的合同总金额超过*的为单一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业绩,视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的业绩要求。
2、业绩中标通知书的项目金额是大于*,但是服务周期为多年,且合同一年一签,单个合同小于*,提供1个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5: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商务部分、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为连续盈利且每年营业收入均≥*元的,加1分;每年营业收入均≥*元的,加2分;每年营业收入均≥*元的,加3分;(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事实依据
我公司认为此加分项设置不合理,具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三条:根据企业的所有制、规模、行业和地区等因素,将中小企业分为以下类型:
1.小微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元;
2.中型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元且不超过*元;
3.大型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元。
所以小微企业针对此项加分项就无法得分,中型企业无法得满分,年营收>*的企业一般是大型企业,严重排斥了全部中小微型企业,对中小微企业具有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并且我司严重怀疑此项目有偏向企业。
我司建议改为(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为连续盈利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资格项3.6对于安全负责人要求安全类的同类型的两类不同证,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建议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按照中央新的招投标新规之第六条规定,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在招投标活动之前取得行政许可,而此处招标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要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严重违背该条款,建议取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原文:3.5财务状况:投标人2020-2022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不为亏损(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提问:现在已为2024年4月,为了体现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建议把要求的“2020-2022年连续三年”修改为“2021-2023年连续三年”
答:经核实,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一般在次年的6月份左右才能由相关部门出具。为了增加竞争性,让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本项目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2021-2023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2024年04月12日
(略) (略) 2024年-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答疑
问题1:技术评分标准中技术方案要求的内容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六、服务方案的内容不一样,请问是按照哪一个要求的标题顺序来制作技术文件。
答:技术方案要求的内容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六、服务方案的内容实质是相同的,编制投标文件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服务方案按技术评分标准中技术方案要求的内容编制。
问题2:3.6项目人员:
(1)项目安全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 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 (略) 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违反招投标新规(四)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有效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1)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1、这个难道不是注册地核发的就不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吗?为啥是限定注册地颁发的?具有明显的指向性。
2、招投标新规第六条 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落实 (略) 场准入条件,对经营主体参与投标活动,不得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经营主体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
(二)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
(三)要求经营主体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
(四)要求经营主体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
(五)要求经营主体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
(六)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投标的政策措施。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违反了该条款第一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1、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的业绩要求:“提供合同总金额超过*的为单一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业绩”,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内容有: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工程维修服务、会务服务等,但是合同标题写的“XX外包服务”,这样的业绩是否符合。
2、业绩中标通知书的项目金额是大于*,但是服务周期为多年,合同一年一签,单个合同小于*,提供1个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是否符合。
答:1.如果业绩合同服务内容中保洁、绿化、零星维修合计服务金额须占合同总额的60%及以上(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合同期内2个付款周期的发票存根、用户评价书的复印件),且提供的合同总金额超过*的为单一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业绩,视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的业绩要求。
2、业绩中标通知书的项目金额是大于*,但是服务周期为多年,且合同一年一签,单个合同小于*,提供1个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5: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商务部分、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为连续盈利且每年营业收入均≥*元的,加1分;每年营业收入均≥*元的,加2分;每年营业收入均≥*元的,加3分;(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事实依据
我公司认为此加分项设置不合理,具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三条:根据企业的所有制、规模、行业和地区等因素,将中小企业分为以下类型:
1.小微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元;
2.中型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元且不超过*元;
3.大型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元。
所以小微企业针对此项加分项就无法得分,中型企业无法得满分,年营收>*的企业一般是大型企业,严重排斥了全部中小微型企业,对中小微企业具有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并且我司严重怀疑此项目有偏向企业。
我司建议改为(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为连续盈利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资格项3.6对于安全负责人要求安全类的同类型的两类不同证,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建议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按照中央新的招投标新规之第六条规定,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在招投标活动之前取得行政许可,而此处招标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要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严重违背该条款,建议取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原文:3.5财务状况:投标人2020-2022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不为亏损(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提问:现在已为2024年4月,为了体现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建议把要求的“2020-2022年连续三年”修改为“2021-2023年连续三年”
答:经核实,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一般在次年的6月份左右才能由相关部门出具。为了增加竞争性,让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本项目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2021-2023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2024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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