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安局交通事故痕迹类检验鉴定服务第1次更正公告
长沙县公安局交通事故痕迹类检验鉴定服务第1次更正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评标因素及标准的第2.2.3商务评审鉴定设备:投标人拥有比较显微镜、塔尺、钢卷尺、汽车制动性能测试仪、EDR、VDR、体视显微镜、高分辨率扫描仪、激光测距仪、车辆转向系统检测仪等相关仪器设备,每提供一个计1分,计满5分止(提供相应设备照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现更正为:投标人拥有内窥镜、车辆转向系统检测仪、汽车事件记录系统数据提取系统(EDR) 汽车行驶记录仪数据提取系统(VDR)、无人机相关仪器设备,每提供一个计1分,计满5分止(提供相应设备照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评标因素及标准的第2.2.3商务评审经营业绩:投标人投标人自2021 年 10月 1 日起至 (略) 交通痕迹类鉴定项目业绩的,每提供50例计2分,每增加 20 例加 1分,计满 5分为止。(要求提供相应的鉴定报告清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提供业绩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现更正为:投标人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 (略) 交通痕迹类鉴定项目业绩的,每提供50例计2分,每增加20例加1分,计满 5分为止。(要求提供鉴定报告清单并附司 (略) 项目清单截图或者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提供业绩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4-15 09:00 | 2024-04-28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15 09:00 | 2024-04-28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4-04-15 09:00 | 2024-04-28 09:00 |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县公安局 |
联系人:敖娟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县星沙 (略) 796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长沙弘智 (略) |
联系人:长沙弘智 (略) |
电 话:* |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 (略) 29 (略) 10号新长海中心3栋C座1601房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4 年4 月11 日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评标因素及标准的第2.2.3商务评审鉴定设备:投标人拥有比较显微镜、塔尺、钢卷尺、汽车制动性能测试仪、EDR、VDR、体视显微镜、高分辨率扫描仪、激光测距仪、车辆转向系统检测仪等相关仪器设备,每提供一个计1分,计满5分止(提供相应设备照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现更正为:投标人拥有内窥镜、车辆转向系统检测仪、汽车事件记录系统数据提取系统(EDR) 汽车行驶记录仪数据提取系统(VDR)、无人机相关仪器设备,每提供一个计1分,计满5分止(提供相应设备照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评标因素及标准的第2.2.3商务评审经营业绩:投标人投标人自2021 年 10月 1 日起至 (略) 交通痕迹类鉴定项目业绩的,每提供50例计2分,每增加 20 例加 1分,计满 5分为止。(要求提供相应的鉴定报告清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提供业绩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现更正为:投标人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 (略) 交通痕迹类鉴定项目业绩的,每提供50例计2分,每增加20例加1分,计满 5分为止。(要求提供鉴定报告清单并附司 (略) 项目清单截图或者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提供业绩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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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04-15 09:00 | 2024-04-28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15 09:00 | 2024-04-28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4-04-15 09:00 | 2024-04-28 09:00 |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县公安局 |
联系人:敖娟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县星沙 (略) 796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长沙弘智 (略) |
联系人:长沙弘智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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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 (略) 29 (略) 10号新长海中心3栋C座1601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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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4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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