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数据中心四号楼补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银行数据中心四号楼补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银行数据中心四号楼补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09:40:51
宁波 (略)
类型:公开招标
日期:2024年4月12日
招标编号:*
1、宁波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的数据中心四号楼补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2、项目名称:宁波银行数据中心四号楼补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万元)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1 | 数据中心四号楼 补充厨房设备 | 1批 | 71.00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
4、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集成商;
(2)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产品许可证》(产品名称: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合同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拒绝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为准。);
(4)持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能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投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本项目将重新招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证明材料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资信技术标内,不得活页。如无上述资料,作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招标编号,并将汇款底单、项目联系人信息、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文字版)*@*26.com ,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人员进行确认)。
户名:宁波 (略)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9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12日08:30—17:00至2024年4月19日08:30 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 (略) 招标二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8.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5月7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略) ( (略) 鄞 (略) 345号宁波银行总行大楼A座2楼)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9.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5月7日14:00(北京时间) (略) ( (略) 鄞 (略) 345号宁波银行总行大楼2楼)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 (略) 招标二所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邮件的形式)。
11.其他事项: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银行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成功注册(完善信息并通过审核),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评标以后的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2.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0574-*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 (略)
地 址: 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002幢(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电 话: 0574-*
电子邮件: *@*26.com
联 系 人: 陈琦阳、娄妍、应栋杰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银行数据中心四号楼补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09:40:51
宁波 (略)
类型:公开招标
日期:2024年4月12日
招标编号:*
1、宁波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的数据中心四号楼补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2、项目名称:宁波银行数据中心四号楼补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万元)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1 | 数据中心四号楼 补充厨房设备 | 1批 | 71.00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
4、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集成商;
(2)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产品许可证》(产品名称: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合同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拒绝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为准。);
(4)持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能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投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本项目将重新招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证明材料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资信技术标内,不得活页。如无上述资料,作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招标编号,并将汇款底单、项目联系人信息、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文字版)*@*26.com ,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人员进行确认)。
户名:宁波 (略)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9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12日08:30—17:00至2024年4月19日08:30 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 (略) 招标二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8.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5月7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略) ( (略) 鄞 (略) 345号宁波银行总行大楼A座2楼)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9.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5月7日14:00(北京时间) (略) ( (略) 鄞 (略) 345号宁波银行总行大楼2楼)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 (略) 招标二所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邮件的形式)。
11.其他事项: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银行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成功注册(完善信息并通过审核),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评标以后的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2.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0574-*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 (略)
地 址: 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002幢(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电 话: 0574-*
电子邮件: *@*26.com
联 系 人: 陈琦阳、娄妍、应栋杰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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