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城投南溪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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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城投南溪项目变更公告

我单位组织开展的“贵阳城投南溪项目交通评估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将原文件内“付款方式:受托人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成果经委托人、职能部门审定(或取得相应批复),且项目启动销售后一次性支付完毕。付款前,受托人需按委托人财务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等额有效发票。受托人未提交等额有效发票的,发包人有拒绝付款的权利……”变更为“付款方式:受托人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成果经委托人、职能部门审定(或取得相应批复)。付款前,受托人需按委托人财务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等额有效发票。受托人未提交等额有效发票的,发包人有拒绝付款的权利……”。

特此变更。

2024年3月7日


我单位组织开展的“贵阳城投南溪项目交通评估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将原文件内“付款方式:受托人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成果经委托人、职能部门审定(或取得相应批复),且项目启动销售后一次性支付完毕。付款前,受托人需按委托人财务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等额有效发票。受托人未提交等额有效发票的,发包人有拒绝付款的权利……”变更为“付款方式:受托人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成果经委托人、职能部门审定(或取得相应批复)。付款前,受托人需按委托人财务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等额有效发票。受托人未提交等额有效发票的,发包人有拒绝付款的权利……”。

特此变更。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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