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电技师学院学生宿舍1号、2号楼改造补遗
安徽机电技师学院学生宿舍1号、2号楼改造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安徽 (略) 学生宿舍1号、2号楼改造(项目编号:BB2024SQGCZ0461),招标人为安徽 (略) ,现发布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如下: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有预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由标人提出预付工程款申请并提交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后,支付合同工程价款的10%,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合同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项目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后支付本部分工程价款的85%;工程验收通过,并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如质保金以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保证保险等的形式保证,则在出具终审结算报告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现修改为:
五、付款方式:(1)本项目有预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由标人提出预付工程款申请并提交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后,支付合同工程价款的10%;(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合同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项目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后支付本部分工程价款的85%;(3)工程验收通过,并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如质保金以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保证保险等的形式保证,则在出具终审结算报告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有预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由标人提出预付工程款申请并提交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后,支付合同工程价款的10%,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合同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项目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后支付本部分工程价款的85%;工程验收通过,并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如质保金以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保证保险等的形式保证,则在出具终审结算报告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现修改为: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本项目有预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由标人提出预付工程款申请并提交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后,支付合同工程价款的10%;(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合同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项目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后支付本部分工程价款的85%;(3)工程验收通过,并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如质保金以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保证保险等的形式保证,则在出具终审结算报告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招标文件如有其他表述与本补遗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此补遗内容为准,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安徽 (略)
安 (略)
????????????????????????????????????????????????????????????????????????????????????2024年4月12日
各潜在投标人:
安徽 (略) 学生宿舍1号、2号楼改造(项目编号:BB2024SQGCZ0461),招标人为安徽 (略) ,现发布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如下: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有预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由标人提出预付工程款申请并提交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后,支付合同工程价款的10%,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合同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项目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后支付本部分工程价款的85%;工程验收通过,并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如质保金以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保证保险等的形式保证,则在出具终审结算报告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现修改为:
五、付款方式:(1)本项目有预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由标人提出预付工程款申请并提交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后,支付合同工程价款的10%;(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合同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项目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后支付本部分工程价款的85%;(3)工程验收通过,并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如质保金以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保证保险等的形式保证,则在出具终审结算报告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有预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由标人提出预付工程款申请并提交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后,支付合同工程价款的10%,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合同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项目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后支付本部分工程价款的85%;工程验收通过,并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如质保金以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保证保险等的形式保证,则在出具终审结算报告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现修改为: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本项目有预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由标人提出预付工程款申请并提交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后,支付合同工程价款的10%;(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合同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项目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后支付本部分工程价款的85%;(3)工程验收通过,并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如质保金以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保证保险等的形式保证,则在出具终审结算报告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招标文件如有其他表述与本补遗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此补遗内容为准,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安徽 (略)
安 (略)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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