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旅游列车冠名宣传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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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旅游列车冠名宣传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连云港旅游列车冠名宣传项目
品目

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16:0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苏势起 (略) 2
项目联系电话 0518-*
采购单位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州 (略) 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势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州 (略) (略) 观筑大厦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江苏势起 (略)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QYX-G2024-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旅游列车冠名宣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3-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2、商务技术分的企业业绩评分因素—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含)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更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含)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有一个得3.5分,最高得14分”;

2、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2、商务技术分的资源情况评分因素—投标人具有有效期 (略) 局高铁列车广告媒体资源授权的得10分”删除。

3、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2、商务技术分的广告发布计划评审标准内容:1.冠名高铁发布计划完善,合理性高,在广告主要发布区域覆盖80%以上(含)得7-9分;2.冠名高铁发布计划较好,在广告主要发布区域覆盖65%(含)-80%的得4-6分;3.冠名高铁发布计划一般,在广告主要发布区域覆盖50%(含)-65%的得1-3分;4.冠名高铁发布计划较差,在广告主要发布区域覆盖50%以下的不得分;”更改为“1.冠名高铁发布计划完善,合理性高,合作期内单列车运行时间覆盖陇海线或长三角区域80%以上(含)得7-9分;2.冠名高铁发布计划完善,合理性高,合作期内单列车运行时间覆盖陇海线或长三角区域50%以上(含)得4-6分;3.冠名高铁发布计划完善,合理性高,合作期内单列车运行时间覆盖陇海线或长三角区域30%以上(含)得1-3分;4.未提供不得分。”

4、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中“二、服务技术要求—2.1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单列车能够在连云港和兰州之间往返运行,并具备一定数量从江 (略) 发往兰 (略) 的车次;2.2 单列车运行 (略) (略) 为主,重点覆盖陇海沿线区域,面向华东、华北、西北地 (略) ;”更改为“2.1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单列车运行方向以陇海线、长三角区域为主,面向包括但不限于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北地 (略) ;★2.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满足项目需求的高铁列车广告媒体资源授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

2024-04-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

单位地址: (略) 海州 (略) 66号

联系人:伏女士

联系电话: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势起 (略)

单位地址: (略) 海州 (略) (略) 观筑大厦A座8楼

联系人:营工

联系电话: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伏女士

电 话:051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连云港旅游列车冠名宣传项目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连云港旅游列车冠名宣传项目
品目

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16:0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苏势起 (略) 2
项目联系电话 0518-*
采购单位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州 (略) 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势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州 (略) (略) 观筑大厦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江苏势起 (略)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QYX-G2024-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旅游列车冠名宣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3-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2、商务技术分的企业业绩评分因素—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含)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更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含)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有一个得3.5分,最高得14分”;

2、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2、商务技术分的资源情况评分因素—投标人具有有效期 (略) 局高铁列车广告媒体资源授权的得10分”删除。

3、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2、商务技术分的广告发布计划评审标准内容:1.冠名高铁发布计划完善,合理性高,在广告主要发布区域覆盖80%以上(含)得7-9分;2.冠名高铁发布计划较好,在广告主要发布区域覆盖65%(含)-80%的得4-6分;3.冠名高铁发布计划一般,在广告主要发布区域覆盖50%(含)-65%的得1-3分;4.冠名高铁发布计划较差,在广告主要发布区域覆盖50%以下的不得分;”更改为“1.冠名高铁发布计划完善,合理性高,合作期内单列车运行时间覆盖陇海线或长三角区域80%以上(含)得7-9分;2.冠名高铁发布计划完善,合理性高,合作期内单列车运行时间覆盖陇海线或长三角区域50%以上(含)得4-6分;3.冠名高铁发布计划完善,合理性高,合作期内单列车运行时间覆盖陇海线或长三角区域30%以上(含)得1-3分;4.未提供不得分。”

4、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中“二、服务技术要求—2.1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单列车能够在连云港和兰州之间往返运行,并具备一定数量从江 (略) 发往兰 (略) 的车次;2.2 单列车运行 (略) (略) 为主,重点覆盖陇海沿线区域,面向华东、华北、西北地 (略) ;”更改为“2.1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单列车运行方向以陇海线、长三角区域为主,面向包括但不限于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北地 (略) ;★2.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满足项目需求的高铁列车广告媒体资源授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

2024-04-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

单位地址: (略) 海州 (略) 66号

联系人:伏女士

联系电话: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势起 (略)

单位地址: (略) 海州 (略) (略) 观筑大厦A座8楼

联系人:营工

联系电话: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伏女士

电 话:051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连云港旅游列车冠名宣传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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