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2024水处理剂集中采购公开,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10%/复配、70%/分子量<500万/复配絮凝剂\XN301/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70%/分子量<500万/复配、絮凝剂\XN315/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2024水处理剂集中采购公开,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10%/复配、70%/分子量<500万/复配絮凝剂\XN301/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70%/分子量<500万/复配、絮凝剂\XN315/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2024水处理剂集中采购(公开,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10%/复配、70%/分子量<500万/复配)絮凝剂\XN301/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70%/分子量<500万/复配、絮凝剂\XN315/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10%/复配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 2024/4/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 ||||||||||||||||||||||||||||||||||||||||||||||||||||||||||||||||||||||||||||||||||||||||||||||||||||||||||||||||||||||||||||||||||||||||||||||||||||||||||||||||||||||||||
本标在中国 (略) 操作,请 (略) 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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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4月12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国 (略) 齐鲁分公司委托,对2024水处理剂集中采购(公开,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10%/复配、70%/分子量<*/复配)所需絮凝剂\XN301/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70%/分子量<*/复配、絮凝剂\XN315/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10%/复配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3214-B1 2.项目内容:2024水处理剂集中采购(公开,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10%/复配、70%/分子量<*/复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絮凝剂\XN301/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70%/分子量<*/复配 | 1070.00 | 吨 | 包1-水处理剂 | |||||
2 | 絮凝剂\XN315/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10%/复配 | 1535.00 | 吨 | 包1-水处理剂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7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见附件1)(注:招标文件正文和附件1中的投标承诺书均需加盖公章)。 " 3.1.8 "投标人需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的购置凭证(租赁设备的不予认可)。以下4种情况可认定为生产商: ⑴投标人为供应产品的生产企业。 ⑵若投 (略) 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主要股东名单,投标人需直接控股生产企业50%(不含)以上。 (3)若投 (略) 生产的, (略) 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略) (略) 代表母公司参与投标, (略) 出具投标授权书及内部组织机构分工等证明文件。(若母公司为跨国企业, (略) 参与投标,同样适用于此条款。) " 3.1.9 "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10%及以上。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 " 3.1.10 "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任一标的物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或为本标的物有效期内的易派客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初评或复评报告))。" 3.1.11 "(1)提供投标人与上一条标的物第三方质检报告相对应的试用合格报告,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评价报告。(2)提供对应的销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4月2日 16:00至2024年4月17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略) 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8: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8:3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化物资 (略) 、中国石化物资 (略)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4月23日 08:30前与孙凤超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倩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孙凤超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李倩 | ||||||||
电 话: | 0533-* | ||||||||
电 子 邮 件: | liqianlhecj.*@*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4年4月12日 |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2024水处理剂集中采购(公开,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10%/复配、70%/分子量<500万/复配)絮凝剂\XN301/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70%/分子量<500万/复配、絮凝剂\XN315/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10%/复配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 2024/4/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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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4月12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国 (略) 齐鲁分公司委托,对2024水处理剂集中采购(公开,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10%/复配、70%/分子量<*/复配)所需絮凝剂\XN301/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70%/分子量<*/复配、絮凝剂\XN315/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10%/复配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3214-B1 2.项目内容:2024水处理剂集中采购(公开,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10%/复配、70%/分子量<*/复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絮凝剂\XN301/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70%/分子量<*/复配 | 1070.00 | 吨 | 包1-水处理剂 | |||||
2 | 絮凝剂\XN315/聚季胺盐阳离子/液体/≥10%/复配 | 1535.00 | 吨 | 包1-水处理剂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7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见附件1)(注:招标文件正文和附件1中的投标承诺书均需加盖公章)。 " 3.1.8 "投标人需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的购置凭证(租赁设备的不予认可)。以下4种情况可认定为生产商: ⑴投标人为供应产品的生产企业。 ⑵若投 (略) 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主要股东名单,投标人需直接控股生产企业50%(不含)以上。 (3)若投 (略) 生产的, (略) 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略) (略) 代表母公司参与投标, (略) 出具投标授权书及内部组织机构分工等证明文件。(若母公司为跨国企业, (略) 参与投标,同样适用于此条款。) " 3.1.9 "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10%及以上。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 " 3.1.10 "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任一标的物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或为本标的物有效期内的易派客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初评或复评报告))。" 3.1.11 "(1)提供投标人与上一条标的物第三方质检报告相对应的试用合格报告,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评价报告。(2)提供对应的销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4月2日 16:00至2024年4月17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略) 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8: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8:3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化物资 (略) 、中国石化物资 (略)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4月23日 08:30前与孙凤超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倩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孙凤超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李倩 | ||||||||
电 话: | 0533-* | ||||||||
电 子 邮 件: | liqianlhecj.*@*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4年4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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