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投浙东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税务咨询服务小额公开询比采购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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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投浙东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税务咨询服务小额公开询比采购变更公告

浙江 (略) 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可加计扣除鉴证项目及2024年税务咨询服务

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公告

浙江 (略) 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可加计扣除鉴证项目及2024年税务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本次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浙江 (略) 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可加计扣除鉴证项目及2024年税务咨询服务

1.2 采购人:浙江 (略) 。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核算我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及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研发费用认定,并出具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鉴证报告和2023年加计扣除涉税鉴证报告,同时提供2024年税务咨询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我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2023年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研发费用进行核算和认定,并出具涉税鉴证报告。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实施地点: (略) 三门县海游街道39-30浙江 (略) 。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供应商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且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包含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等,具有合法有效、存续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书

③供应商须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核的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到日期为准),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涉税鉴证服务。

(4)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网址为 http://** 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 (略) 上下载时间:2024年4月11日0时00分至2024年4月15日23时59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4.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4月15日23时59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采购人将于2024年4月15日(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略) 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 (略) 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0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正本)1份,线 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1份正本,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

至浙江 (略) 。

5.3响应有效期: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 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

7评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小额零星采购方式进行,最低价中标原则进行评标,即综合报价最低者中标。

本项目最高限价*元。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浙江 (略)

地 址: (略) 三门 (略) 39-30

联系人: 朱先生

电 话: 0576-*

监督部门: 浙江 (略) 综合保障部

地 址: (略) 三门 (略) 39-30

联 系 人 :梅先生

电 话: 0576-*

9附件

响应文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复印件

③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⑤报价表

浙江 (略) 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可加计扣除鉴证项目及2024年税务咨询服务

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公告

浙江 (略) 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可加计扣除鉴证项目及2024年税务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本次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浙江 (略) 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可加计扣除鉴证项目及2024年税务咨询服务

1.2 采购人:浙江 (略) 。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核算我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及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研发费用认定,并出具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鉴证报告和2023年加计扣除涉税鉴证报告,同时提供2024年税务咨询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我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2023年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研发费用进行核算和认定,并出具涉税鉴证报告。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实施地点: (略) 三门县海游街道39-30浙江 (略) 。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供应商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且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包含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等,具有合法有效、存续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书

③供应商须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核的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到日期为准),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涉税鉴证服务。

(4)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网址为 http://** 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 (略) 上下载时间:2024年4月11日0时00分至2024年4月15日23时59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4.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4月15日23时59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采购人将于2024年4月15日(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略) 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 (略) 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0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正本)1份,线 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1份正本,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

至浙江 (略) 。

5.3响应有效期: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 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

7评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小额零星采购方式进行,最低价中标原则进行评标,即综合报价最低者中标。

本项目最高限价*元。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浙江 (略)

地 址: (略) 三门 (略) 39-30

联系人: 朱先生

电 话: 0576-*

监督部门: 浙江 (略) 综合保障部

地 址: (略) 三门 (略) 39-30

联 系 人 :梅先生

电 话: 0576-*

9附件

响应文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复印件

③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⑤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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