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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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答疑公告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标段(包)名称 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答疑具体内容:

1.附件《设备仪表用户需求书》、《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设备及土建相关材料选型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哪个文件为准?

答:设备及土建相关材料要求以《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设备及土建相关材料选型方案》为准,工程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为方便标书制作,能否提供易达计价软件版标价清单?

答:不提供。

3.招标文件5.1投标人资格条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2]家。联合体主办 (略) 政施工资质的一方。成员方为设备安装方。请问该项目是否需要联合体,如需要,设备安装方需要什么资质。 请明示

答: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并不强制以联合体投标。设备安装方不强制要求资质。

4.4月3日发布答疑公告中第十二条答复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Ⅰ阶段工程先行施工,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2025年4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经招标人批准且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Ⅰ阶段工程全部完工日期调整为2025年1月29日前。”,但4月7日更新招文中“16.6的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284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5年1月19日前I阶段工程全部完工”没有更新,而且项目4月22日开标,开工日期是否有误,I阶段和Ⅱ阶段的节点完工日期是否也应作变动?请明确。

答:本项目总工期为284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5月1日,2025年2月9日前I阶段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施具备试运行条件。I阶段污水工艺线完全建成通水时间:2025年2月28日。本工程建设分为Ⅰ阶段和Ⅱ阶段,II阶段竣工时间由II阶段开工时间后250天内,如无意外,Ⅱ阶段于2024年底前会要求施工。如Ⅰ阶段建设完工后Ⅱ阶段仍未启动,则Ⅰ、Ⅱ阶段工期按工程量比例进行核算。实际开工日期以经招标人批准且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5.经济标书投标信息中“合同工期(施工工期)(日历天)”是否可填写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可以。

6.我司联合体协议书已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电子公章和法人电子签章的原件,另外资格函件中第9项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是否在此项放置按“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规定格式提供协议的内容,无需单独盖章

答: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协议内容,无需单独盖章。

7.招文16.6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284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5年1月19日前I阶段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施具备试运行条件。I阶段污水工艺线完全建成通水时间:2025年2月28日。本工程建设分为Ⅰ阶段和Ⅱ阶段,II阶段竣工时间由II阶段开工时间后250天内。请问项目4月30日才中标公示结束,计划开工日期是否应为中标公示结束后的日期,I阶段和Ⅱ阶段的节点完工日期是否也应顺延?

答:本项目总工期为284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5月1日,2025年2月9日前I阶段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施具备试运行条件。I阶段污水工艺线完全建成通水时间:2025年2月28日。本工程建设分为Ⅰ阶段和Ⅱ阶段,II阶段竣工时间由II阶段开工时间后250天内,如无意外,Ⅱ阶段于2024年底前会要求施工。如Ⅰ阶段建设完工后Ⅱ阶段仍未启动,则Ⅰ、Ⅱ阶段工期按工程量比例进行核算。实际开工日期以经招标人批准且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珠海高 (略)

广东信仕德 (略)

2024年4月15日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标段(包)名称 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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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答疑具体内容:

1.附件《设备仪表用户需求书》、《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设备及土建相关材料选型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哪个文件为准?

答:设备及土建相关材料要求以《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设备及土建相关材料选型方案》为准,工程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为方便标书制作,能否提供易达计价软件版标价清单?

答:不提供。

3.招标文件5.1投标人资格条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2]家。联合体主办 (略) 政施工资质的一方。成员方为设备安装方。请问该项目是否需要联合体,如需要,设备安装方需要什么资质。 请明示

答: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并不强制以联合体投标。设备安装方不强制要求资质。

4.4月3日发布答疑公告中第十二条答复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Ⅰ阶段工程先行施工,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2025年4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经招标人批准且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Ⅰ阶段工程全部完工日期调整为2025年1月29日前。”,但4月7日更新招文中“16.6的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284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5年1月19日前I阶段工程全部完工”没有更新,而且项目4月22日开标,开工日期是否有误,I阶段和Ⅱ阶段的节点完工日期是否也应作变动?请明确。

答:本项目总工期为284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5月1日,2025年2月9日前I阶段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施具备试运行条件。I阶段污水工艺线完全建成通水时间:2025年2月28日。本工程建设分为Ⅰ阶段和Ⅱ阶段,II阶段竣工时间由II阶段开工时间后250天内,如无意外,Ⅱ阶段于2024年底前会要求施工。如Ⅰ阶段建设完工后Ⅱ阶段仍未启动,则Ⅰ、Ⅱ阶段工期按工程量比例进行核算。实际开工日期以经招标人批准且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5.经济标书投标信息中“合同工期(施工工期)(日历天)”是否可填写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可以。

6.我司联合体协议书已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电子公章和法人电子签章的原件,另外资格函件中第9项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是否在此项放置按“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规定格式提供协议的内容,无需单独盖章

答: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协议内容,无需单独盖章。

7.招文16.6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284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5年1月19日前I阶段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施具备试运行条件。I阶段污水工艺线完全建成通水时间:2025年2月28日。本工程建设分为Ⅰ阶段和Ⅱ阶段,II阶段竣工时间由II阶段开工时间后250天内。请问项目4月30日才中标公示结束,计划开工日期是否应为中标公示结束后的日期,I阶段和Ⅱ阶段的节点完工日期是否也应顺延?

答:本项目总工期为284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5月1日,2025年2月9日前I阶段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施具备试运行条件。I阶段污水工艺线完全建成通水时间:2025年2月28日。本工程建设分为Ⅰ阶段和Ⅱ阶段,II阶段竣工时间由II阶段开工时间后250天内,如无意外,Ⅱ阶段于2024年底前会要求施工。如Ⅰ阶段建设完工后Ⅱ阶段仍未启动,则Ⅰ、Ⅱ阶段工期按工程量比例进行核算。实际开工日期以经招标人批准且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珠海高 (略)

广东信仕德 (略)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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