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大连联通公司车辆维修集中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年大连联通公司车辆维修集中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2 (略) 车辆维修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CULN-DL-*),招标人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联通(辽宁) (略) 。项目资金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首次招标失败,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略) 归市内五区管辖的约150 台车辆日常维修。采购份额:*元(不含税),158.*元(含税)。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服务地点: (略) 内五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保修期:总成配件及总成配件大修质保期24 个月,其他普通零配件质保期最低6个月(具体按投标方承诺执行);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视为维修无效,机动车辆维修质量保修期自维修车辆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具体划分如下:
份额 1:占比60%,采购份额*元(不含税),94.92 万元(含税);
服务区域: (略) 内五区;
份额 2:占比40%,采购份额*元(不含税),63.28 万元(含税);
服务区域: (略) 内五区。
(1)本次招标共选取2名中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中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为本项目第一至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优先选用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包装材料的投标人,如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均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包装材料则按照报价由低到高 、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当上述情况均出现相同且无法按顺序推荐前两名中标候选人时,招标失败。
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名,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全部投标,本项目招标失败。
(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1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2的中标人。
(3)如果排名第一或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90%;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能够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已开具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代开字样)。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经营范围包含:二类机动车维修及以上资质,维修种类须包括“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维修”;
②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二类及以上资质,维修种类须包括“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维修”。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质检员 1 名(两组可以复用),
维修组不少于 2 组,每组不少于 2 名维修人员(两组维修人员不可复用)。所有维修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http://**网站上查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结果截图。
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并提供 2023 年 7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 3 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缴费(参保)单位名称、缴费(参保)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缴费(参保)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名称(包含投标人及其不具备 (略) )。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④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⑥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⑧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⑨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⑩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 (略) 站:https://http://**/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点击购买招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加入购物车-﹥结算),结 (略) 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可参与投标。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 (略) 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3 投标人请将填写完整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6.com(邮件标题注明“获取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全称”),以方便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投标人相关信息。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不收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6日10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新平台)( (略) )“https://http://**/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
5.2.1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2.2 (略) 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当登 (略) ,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确认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http://**/)、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电子招投标要求7.1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 (略) 站(http://http://**/portal/index.jhtml)完成辽宁联通供应商注册流程(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
7.2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获取招标文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 (略) 证书办理指南》等。 (略) 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0560-010。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西 (略) 106号
联 系 人:姜经理
电 话:0411-*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 (略)
地 址: (略) 大 (略) 38号
联系人(项目相关事宜):张祎林、于洋、白微、薛阳、罗洋、宋金辉
电 话:*、*
联系人(保证金及发票事宜):徐杉杉
电 话:024-*
电子邮件:*@*26.com
账户名称:联通(辽宁)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账 号:*7621
合 (略) 站电话:010-*-3-8-2
iPASS问题咨询解决电话:400-0560-010
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10-*-3-3-2
(略) 项目组邮箱:*@*hinaunicom.cn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9.公告附件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 (略)
2024年04月15日
本招标项目为(2024-2 (略) 车辆维修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CULN-DL-*),招标人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联通(辽宁) (略) 。项目资金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首次招标失败,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略) 归市内五区管辖的约150 台车辆日常维修。采购份额:*元(不含税),158.*元(含税)。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服务地点: (略) 内五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保修期:总成配件及总成配件大修质保期24 个月,其他普通零配件质保期最低6个月(具体按投标方承诺执行);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视为维修无效,机动车辆维修质量保修期自维修车辆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具体划分如下:
份额 1:占比60%,采购份额*元(不含税),94.92 万元(含税);
服务区域: (略) 内五区;
份额 2:占比40%,采购份额*元(不含税),63.28 万元(含税);
服务区域: (略) 内五区。
(1)本次招标共选取2名中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中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为本项目第一至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优先选用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包装材料的投标人,如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均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包装材料则按照报价由低到高 、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当上述情况均出现相同且无法按顺序推荐前两名中标候选人时,招标失败。
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名,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全部投标,本项目招标失败。
(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1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2的中标人。
(3)如果排名第一或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90%;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能够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已开具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代开字样)。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经营范围包含:二类机动车维修及以上资质,维修种类须包括“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维修”;
②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二类及以上资质,维修种类须包括“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维修”。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质检员 1 名(两组可以复用),
维修组不少于 2 组,每组不少于 2 名维修人员(两组维修人员不可复用)。所有维修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http://**网站上查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结果截图。
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并提供 2023 年 7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 3 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缴费(参保)单位名称、缴费(参保)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缴费(参保)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名称(包含投标人及其不具备 (略) )。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④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⑥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⑧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⑨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⑩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 (略) 站:https://http://**/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点击购买招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加入购物车-﹥结算),结 (略) 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可参与投标。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 (略) 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3 投标人请将填写完整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6.com(邮件标题注明“获取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全称”),以方便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投标人相关信息。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不收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6日10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新平台)( (略) )“https://http://**/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
5.2.1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2.2 (略) 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当登 (略) ,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确认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http://**/)、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电子招投标要求7.1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 (略) 站(http://http://**/portal/index.jhtml)完成辽宁联通供应商注册流程(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
7.2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获取招标文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 (略) 证书办理指南》等。 (略) 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0560-010。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西 (略) 106号
联 系 人:姜经理
电 话:0411-*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 (略)
地 址: (略) 大 (略) 38号
联系人(项目相关事宜):张祎林、于洋、白微、薛阳、罗洋、宋金辉
电 话:*、*
联系人(保证金及发票事宜):徐杉杉
电 话:024-*
电子邮件:*@*26.com
账户名称:联通(辽宁)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账 号:*7621
合 (略) 站电话:010-*-3-8-2
iPASS问题咨询解决电话:400-0560-010
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10-*-3-3-2
(略) 项目组邮箱:*@*hinaunicom.cn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9.公告附件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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